Gentechnik EU
2009年4月17日在转基因玉米的问题上,欧盟其实已经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对于转基因种子有明确的批准程序。具体运作过程如下:欧盟食品安全部门(简称EFSA)负责审查种子供应商提交的申请。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所附的学术鉴定是否符合最新的标准?对生态系统是否完全不构成威胁,例如种植具有抗螟虫能力的玉米品种?如果欧盟食品安全部门最终认为申请合格,欧盟委员会就可以允许相关产品进入整个欧盟市场。
对于MON810型转基因玉米来说,同样如此。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因为尽管该品种获得了欧盟范围内有效的批准证书,但一些国家理所当然地种植该品种,另一些国家则拒绝接受这一类型的转基因玉米。后者援引最新的鉴定结果称,转基因玉米会给生态环境带来危害。
联邦环境部长加布里尔十分明确地对欧盟食品安全部门的评判能力提出质疑。他说,批评性的意见在那里得不到充分的考虑。但欧盟食品安全部门的成立是各成员国的共同决定。上述审批程序也受到各国认可,而如今各国对其自身作出的决定不再抱有信任。既然如此,他们就应重新考虑,目前的这一欧盟风险管理机制是否充分。
问题在于,各成员国政治家都希望借助转基因玉米的问题给自己加分。民众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这个东西总是有些危害。但是否可以使用转基因种子,必须建立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上。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都必须论据明确。种子供货商不能期望政界简单地让其产品通过。欧盟不是为扶持拜仁、巴斯夫或孟山都这样的大公司而存在。但另一方面,企业有权获得明确的规定。
巴伐利亚州长泽霍费尔担任州农业部长时,还曾对种植转基因玉米表示过支持,如今则呼吁现任农业部长下达禁令。泽霍费尔也援引最新的学术研究结果。但是,如果布鲁塞尔作出的允许种植转基因玉米的决定的确有理由受到怀疑,那么,理应由欧盟的相关机构对此进行审查。如果欧盟机构不作为,那么各成员国应共同行动,而不是各自为战。
很显然,在选民面前把自己塑造成抵制转基因玉米危害的拯救者,并把责任推拖给遥远的布鲁塞尔,这是更简单的做法。在基因技术问题上,真正负责任的政策可不是这样。
作者:Wolfgang Landmes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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