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宪筹委会完成任务
2003年7月11日广告
第一,欧盟制宪筹委会成功地在因各成员国利益不同而多年未能解决的问题上达成了妥协。这种只顾自身利益的较量为欧盟制宪筹委会的工作造成了巨大阻力,但最终各方还是降低了自己提出的最高要求。
第二,欧盟制宪筹委会本身就是一块里程碑,因为各种欧盟委员会第一次真正全部地参与了制宪工作:不仅是理事会,议会和欧盟委员会,还有来自各个地区的代表。而且参加讨论的不仅限于现在的成员国,还有即将加入欧盟的十个新的成员国。此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土耳其的代表也在场。这样的开放姿态,欧盟应在未来更多地展示给外界。
欧盟制宪筹委会取得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例如,将选举产生一名欧盟主席,取代轮值主席,任期数年。这样峰会的成功和失败便将不会受限于轮值主席国是否正在忙于竞选,而担心因为欧盟的议题会在国内损失选票。
此外,有关外交政策的争执也就此停止了:迄今的外交事务负责人以及负责外部事务的欧盟委员将由一个人取代,事实上,也可以称为“欧盟外交部长”。
欧盟制宪筹委会取得的第三个成果则是最终文件的名字:目标不是一个条约,而是一部宪法。表面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个概念的问题,但激烈的辩论显示出,这里关系到的远远不止于此。一部宪法能将欧盟变成一个超国家的共同体,一个公民可以认同的价值共同体。
欧盟制宪筹委会完成了它的任务。经过辛勤努力而最终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果还有可能经受挫折,因为它还必须经过对此负责的政府会议的批准。表示某些地方还需要修改的不仅仅是英国,最大的障碍则在于欧盟宪法草案是否能够在各国议会得到通过。除英国外,爱尔兰、丹麦和卢森堡均表示,将由全民公决来决定是否接受欧盟宪法。而结果如何,毫无疑问,现在仍是不得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