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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通过“干细胞法”

2002年4月26日

德国的科学研究人员将来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利用人类胚胎干细胞。必须使用的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以从国外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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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的胚胎分裂成4个细胞

周四德国联邦议院就争论了三年之久的有关进口人类胚胎干细胞问题做出了决定。胚胎干细胞法获得了议员们的广泛支持,以360票获得通过。

这项法律虽然仍旧从原则上禁止进口人类胚胎干细胞,但是却为高科技研究项目开了绿灯。今后将由一个国家机构负责发放进口许可。这个国家机构将得到一个由伦理学家,生物学家,医学家和神学家组成的“伦理委员会”的咨询意见。为了杜绝德国科研人员的这一需求在世界范围内引起杀死胚胎和制造新的干细胞的行为,德国只允许进口于2002年1月1日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干细胞。社民党议员、联邦医院现代医学问题调查委员会主席雷内瑟说:正如我们大家所知,而且不仅我们今天在座的人,也包括德国大多数的老百姓都赞同的一个原则就是,德国的科研不能导致杀死人类胚胎。

按照周四通过的法律,德国进口的人类胚胎干细胞都必须从过剩的胚胎中提取,而胚胎的提供人,也就是胚胎的父母不能为此得到任何经济报酬。没有获得进口许可,私自进口和利用人类胚胎干细胞的人将受到最高至3年的监狱处罚。

胚胎干细胞法诞生前经历了多年的激烈辩论。争论是由于人类干细胞的提取方式而引发的。在国外这种干细胞一般是人工受精而成,从只有数天大的人类胚胎中提取。胚胎随即死亡。这种方法在德国,遭到严禁。在德国,人工受精只能服务于生育孩子这一目的。新的法律产生以后,那些在国外参加了制造人类胚胎干细胞的德国科研人员也随之不再面临受到法律惩罚这一威胁。

在周四联邦议院的辩论会上,还有少数议员坚持要求在德国和全世界禁止利用人类干细胞做任何研究。基民盟议员库俄斯就是其中的一员。他说:我认为,这其中有个无法解决的矛盾。一方面德国不允许杀害人类胚胎,而同时又允许从国外进口干细胞,进口在国外被杀死的胚胎中提取的干细胞。这就自相矛盾了。

拥护胚胎干细胞法的议员们纷纷强调了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对治疗严重疾病的重要性。

这项新的法律将于7月1日生效。从这个日期开始,利用人类胚胎干细胞的德国研究人员还将享受公款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