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新闻理事会成立五十周年
2006年11月20日新闻理事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1956年,五名出版人和五名记者相聚波恩,共同商讨反对新的联邦新闻法和内政部部长要求成立国家新闻监管机构的计划。他们决定,以英国的媒体自律机构英国报业总评会(British Press Council)为榜样,成立德国自己的媒体自律机构——新闻理事会,自己监督自己的事业。
迄今为止,新闻理事会一直十分活跃,对整个社会的影响都是举足轻重的。新闻理事会的负责人卢策·蒂尔曼斯(Lutz Tillmanns)说:“五十年代,新闻理事会就曾介入当时轰动一时的‘罗斯玛丽·妮特里彼特(Rosemarie Nitritbitt)’和‘格拉德贝克人质’事件事件调查。九十年代,前联邦环境部部长特里延(Trittin)的相片曾经被刊登在错误的位置上,使读者误以为他参加了一场暴力示威游行活动,新闻理事会也及时要求相关媒体改正错误。可以说,新闻理事会基本扮演了一个批评者的角色。”
新闻理事会成员包括德国最大的记者和报刊出版机构,后来,广播和电视业都参与进来。新闻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新闻媒体行业的声誉以及维护新闻自由, 它的核心内容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自我监控,也就是自愿自律。
与其他机构不同的是,新闻理事会主要通过制定行业守则来自我约束新闻和媒体从业者的行为。一旦人们认为某位记者违反了职业操守,那么每个公民都有权向新闻理事会投诉。目前为止,理事会收到了约一万件相关投诉,单单去年一年就有750件。其中一件就是投诉《图片报》的。去年《图片报》报道在伊拉克被绑架的德国考古学家苏珊娜·奥斯特霍夫(Susanne Osthoff)时,用了个非常耸人听闻的标题:她会被砍头吗?很多读者对此非常不满,理事会收到了雪片般的投诉信。大多数人认为《图片报》不能使用这种令人不安的标题。但是理事会的投诉委员会经过长期研究,最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认为这个标题没有问题。因为毕竟当时奥斯特霍夫的处境确实很危险,有面临被处决的可能性;而《图片报》仅仅是出于销量考虑,起了这么一个残忍但是吸引眼球的题目。
批评家们认为,由于缺乏惩罚措施,新闻理事会只是个没有牙的老虎,只能提出一些无关痛痒的批评。蒂尔曼斯可不这么认为,他说:“我们的批评向读者们传达了一条信息——真有这么一个由专家和资深记者,出版人们组成的机构关注着传媒操守。”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新闻理事会的监管地位也慢慢建立起来。出版人费雷德·冯·俾斯麦(Fried von Bismarck)也承认,对媒体来说,理事会的批评也是举足轻重的。他认为,大多数记者都努力遵守职业操守;而且对主编来说,如果稿子受到新闻理事会的批评也是很失面子的事情。
俾斯麦同时提到,新闻理事会的职责不仅仅是监督记者,另外一个重要的任务是保障新闻自由,这个对德国的民主制度来说,是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