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游客与香港导游打架一案判决
2011年2月7日据中国媒体报道,发生打斗的内地旅行团,是由深圳一间名为广东省天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办的港澳旅行团,共有34名团员,每人团费1300至2000元,到香港后由尖沙咀一间名为友佳旅游有限公司接待。
涉案的张先生称,在案发的前两天,妻子因感到身体不适,曾向导游林如蓉要求不参与行程而留在酒店休息,但被一口拒绝。张氏夫妇不满导游恶劣的态度,导游随即恶言相向:"这么不开心便退钱走,无人求你们来!" 她还恐吓道,"能不能够离开香港也是问题。" 夫妇因觉得林的恐吓带有"黑社会"口吻而报警。警员到场调解,最后双方同意和解。
在2月6日的早上,旅行团按行程到达红勘民乐街两间珠宝店和一间巧克力店购物,期间张氏夫妇购买了一盒价值198元的巧克力。导游林如蓉被指因不满他们所花金额不足而出口伤人,"过年都不花费,只是买少少东西。"当张氏夫妇听到被形容为狗的时候,上前与其争吵,继而动武。姓岑的内地领队上前调解,但四人同以受伤收场。当晚,除了姓岑的领队无罪获释以外,其余三人被警察扣查。
影响香港旅游业声誉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惠兰在《星岛日报》上表示对事件感到遗憾,政府正构思加强规管旅游业界的措施,检讨涵盖规管架构及相关法制、旅行社发牌制度、以及令业界有清晰的法律基础等。她认为,这类事件即使只有一宗也不能接受,大大影响香港旅游业界的声誉。
香港入境团旅行社协会主席侯叔祺在《太阳报》中表示,导游如果只依赖回佣赚取生计,而非日薪制,这样会增加他们的压力。他认为购物团与观光团各有存在价值,组团旅行社有责任在旅客报团时说明清楚,两种团的团费相差有1千至数千元,团友报团时应"心中有数",所以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香港组团社,购物团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香港旅游发展局在内地应加强宣传。
零团费的旅行社会安排旅客往指定的购物景点,如果不去的话,旅行社就没有盈利。
据《明报》报道,涉案旅客张先生在2月7日的态度和案发当天截然不同,声称收到导游的道歉信,并指"一切只是一场误会,事件到此结束。"据悉,双方已在开庭前,向警方争取签保守行为以撤销控罪。另外,旅游业议会要求涉事的"友佳旅游"在两星期内提交报告,以了解是否有违反指引接待零团费甚至负团费的旅行团。
综合报道:千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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