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建立临时政府委员会
2003年7月14日伊拉克的形势终于有了进展。美国驻伊民事管理机构领导人布雷默在两个月前上任时,还将其前任加纳关于尽快建立过渡政府的计划搁置在一边,但此刻由布雷默任命的临时政府委员会,其职权和任务多多少少带有过渡政府的性质。
布雷默没有解释他态度转变的理由。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和华盛顿的有关人士开始认识到,一个被解放的,应被赋予民主权利的民族,也应该对自己的事务拥有发言权,不应在政治上再继续被束缚住手脚。其实这一观点并不是全新的,当年在二战后的德国,盟军相对较快地着手组建由当地人组成的民事管理机构。4年之后,德国得以首次举行联邦议会选举。布什也很喜欢将此引为例证。
而伊拉克何时能迎来第一次真正自由的选举,仍然是个未知数。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一天遥遥无期,但联想德国的例子就不难发现:在一个曾由残忍的独裁者统治的国家不可能在短短几个星期的时间里建立起成运转有序的民主制度。更不要说,在伊拉克也从来没有过以地下组织形式存在的基础的民主因素。
因此也就不用奇怪,为什么在由25人组成的临时政府委员会中,多数成员是长期在国外的伊拉克流亡组织的代表。他们还必须以行动证明自己对民主的理解,但是,比起那些躲过了萨达姆政权的劫难,甚至为其效过力的伊拉克官员,同这些流亡国外的伊拉克人共同开创新的局面,将会相对容易一些。
有一点成功之处是毫无疑问的:经布雷默亲自挑选的25名成员代表了伊拉克所有重要的民族和群体。其中什叶派穆斯林由于其在人口中占多数,相应地在委员会代表中也占到多数。其它民族和派别如库尔德人,土库曼人,甚至基督教徒和共产党人也都在代表中占有一席之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伊拉克伊斯兰革命最高委员会”。
直到萨达姆政权倒台,该组织一直设在伊朗首都德黑兰,长期以来要求建立一个“伊拉克伊斯兰共和国”,该组织虽然同华盛顿有所接触,但绝对不是华盛顿所欢迎的。这次该组织进入了临时政府委员会,也许说明,这一组织将采取比人们所预料的更为合作的姿态。
布雷默强调,他仍拥有最后的发言权。临时政府委员会虽然能在许多问题上作出决策,并能任命部长,筹备选举,但作为美国驻伊民事管理机构的最高负责人,布雷默拥有否决权。当然这决不是真正的民主,但至少是向正确的方向迈出的第一步。
(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