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关系年初进入永久正常化阶段
2001年12月28日广告
2000年,美国国会即同意了给中国以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前提是中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点已经于12月11日实现。
在两国进入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之前,美国总统必须每年延长给中国的所谓最惠国待遇。持有这种“待遇”,中国产品可以在不缴纳特殊关税的前提下出口到美国。在每年一度延长这种“待遇”的辩论中,反对者们使美国国会成了批判中国人权问题的论坛。
尽管2001年6月美国与中国之间由于在中国迫降的美国间牒飞机一事而关系紧张,布什总统仍然提出延长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他提出的理由是,这个步骤对美国的工人、农民、商人和消费者有利。
星期四晚上公布的白宫声明说,通过贸易关系正常化,中国被欢迎进入有着固定规则约束的贸易体系。这是支持中国承担贸易自由化义务的一个建设性合作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