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随笔之二] 仓颉惹官司
2010年4月30日中国古时候没有文字,人们结绳记事。轩辕黄帝统一中华后,命他的史官仓颉造字,仓颉在洧水河南岸的一个高台上造屋住下,专心造字。好长时间也没造出字来,仓颉很着急,一天他正坐在茅屋前苦想,一只凤凰鸣叫着从天空飞过,凤凰嘴里衔的一片树叶落下来,上面有个明显的兽蹄印,一位老猎人说这是貅蹄印。各种兽的蹄印都不一样,他只要一看蹄印,就知道是什么兽。仓颉由此受到启发:世上万物各有特征,抓住特征,画出图像,不就是字吗?从此他注意观察各种事物,造出了山河湖海、日月星云、树木花草、鸟兽虫鱼等很多字,从此中国有了文字。后人为纪念仓颉造字的功劳,把仓颉造字的高台叫"凤凰衔书台",宋朝人又在这里建寺筑塔,称为"凤台寺"。 现河南省新郑市城南关有座风台寺,相传就是古代仓颉造字的地方。
沉睡了数千的仓颉,新近遇到一点麻烦事,被惊醒了。一封海外来函,信中许多方块字就是他老人家造的。但信上却说有人指控他造字抄袭了某国文字,侵犯了人家的知识产权。令他费解的是,当年他造字的时候,某国还没有文字,更不用说他造的象形文字了。
有人提醒仓颉,这并不妨碍人家指控。最新旁证是,在上海世博会开幕前夕,有家美国驻上海媒体的记者,指控说,中国馆的斗拱式建筑造型是抄袭了日本的一座建筑,是件丑闻。这种指控,很令人费解:斗拱式建筑法式是中国的传统建筑法式,还是日本的传统建筑法式?如果是中国的传统,则中国到处可见,何必要远渡重洋去日本抄呢?如里是日本的传统,中国的设计者又为什么把人家国家民族的玩意儿,冒充中华民族的建筑特色呢?那不是患了崇洋媚外、数祖忘典的双重精神病了吗?
据中央社报道,4月23日,上海世博局安排一批境外记者参观并举行记者招待会,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驻上海分社首席记者林慕莲指控中国馆涉嫌抄袭日本建筑,还特别拿出两张照片作证。
对此类云山雾罩的诘难,世博局有关官员回答得还是得体的:若真涉嫌抄袭、侵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目前还只是停留打口头官司阶段,我看,世博局的法律顾问们要做好打法律官司的准备。这是同那些争寒食、清明、粽子发明权不同类的事,涉及到中国国格问题。如果真有抄袭,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绝不护短;要是恶意诬告,则适用另一个法律原则:"诬告反坐",绝不手软。
中国的东西,大至版图、颐和圆宝藏,小至景泰蓝、宣纸制作工艺,不断被人家盗去,却很少有中国人去追究过人家的侵权。时下,在中国人站起来半个多世纪之后,正办个百年盛会,不仅是中国的大喜事,也是世界的大喜事。倘若有人乘机打上门来佛头泼粪,我们也不必太谦让了。来而不往,非礼也。
话又说回来,文化这东西,正常的相互交流、融汇与非正常的盗取、侵权,应当是有严格的界定的。日文中借用了大量的中国方块字,从仓颉到中国今人,有谁曾向日本提出过侵权指控?中国佛教最早从印度传入,后来自成一体,也没听说过释迦牟尼及其弟子来中国交涉侵权问题。若说建筑,说白了吧,中国建筑体系从唐宋明清一以贯之走下来的,日本从奈良时代就"抄袭"--学习、借鉴中国唐宋建筑,其整个建筑体系源自中国。倒底是谁抄谁的?洞若观火。有人说出中国馆抄日本的,若不是无知,就是无稽了。倘若还有人故意抹杀界定,哗众取宠,混淆视听,那就属于别有用心一类了。
就我个人的审美趣味,我以为对何镜堂先生设计的中国馆应一分为二看待。首先应该承认它反映了中国建筑的风格,并且气势雄伟。但是:在体现中国传统斗拱建的本质特征、体现代中国建筑的创新与发展、体现出中国文化的精神与气质方面,尚有欠缺。比照"东方之冠"的美誉尚有些不足。然而,说它是抄袭日本建筑设计,无论如何,不敢苟同。
(拙稿在撰拟过程中,征询了同济大学教授、博导王伟强先生、香港大学博士陈澐女士,在此致谢。)
作者: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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