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在利益冲突下该怎么办?
2006年8月6日基民盟籍议员罗特根本来将成为德国联邦工业协会的主管。但该协会的两名前主席却在一封公开信中呼吁他要么放弃联邦工业协会主管主管一职,要么放弃议员身份。在一场短暂而激烈的公众讨论后,罗特根决定放弃联邦工业协会主管的职位。现在,基民盟籍议员格内尔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十年来他一直是德国联邦雇主协会联合会的主管之一。
德国联邦雇主协会联合会有着一项明确的任务:在与工会或者政界打交道时维护企业主的利益。各企业为此支付联合会会费,而作为联合会主管的格内尔相当于受雇于这些企业。但另一方面,格内尔又是联邦议员,是政界的一部分。许多人因此要求他不能脚踏两只船。自民党人士布吕德勒说:“格内尔必须做出选择,要么是全职政治家,要么是纯粹的经理人。“
格内尔当德国联邦雇主协会联合会主席已经十年了。人们当然要问,为什么现在才提出这样的要求。难道仅仅是因为另一名联邦议员在抗议声中放弃了联邦工业协会主管的职位吗?其实,既担任议员又是某利益集团代言人的早就不只是格内尔一个了。基民盟籍博斯巴赫说:“过去几年里,联邦议员中德国工会运动的代表比经济协会的重要代表更多。我们不能批评一方,而认为另一方就完全正确。”
工会代表雇员的利益,和联邦雇主协会联合会代表雇主利益一样,但是,担任工会主要干事的左翼议会党团议员克劳斯.昂斯特却认为,议员同时在工会中任职与在雇主协会联合会中兼职是有区别的,因为他代表的是人民中的大多数人,而格内尔代表的却是少数人。另外的一点区别是:“在金属行业工会中有明确规定,担任联邦议员后,他担任工会职务的酬金减半,工作时间也减少一半。”
这是不是说,这样一来他对工会的义务也只有一半了呢?事实是,每位议员都将自己的经历带进了联邦议院,也带进了与之相关的利益基础,而议员除了担任议员外从来就还从事其它的职业。这也是大家所希望的,因为议员应该将社会的方方面面带到议会中去。如果他们在经济上不和他们的政党有太大的联系,那么也就完全符合德国宪法的精神。宪法中写道:“议员是全体人民的代表,他们不受任务或指令的约束,而是凭良知办事。”
但是,如果在议会表决时,联邦雇主协会联合会的利益与格内尔的良知发生冲突又该怎么办呢?在接任该职务时,格内尔曾说过,他不会在有利益冲突中的情况下去投票。现在他又改口说,在过去十年中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
格内尔迄今主要在社民党议会党团伙伴中找到了支持。社民党总秘书长海尔认为,他所干的“副业”正如联邦议员法中所要求的那样是公开的,也确实只是副业。
“议员应该将议员应当承担的任务放在中心位置上。不能因其它的工作受影响。”
1969年,罗森塔尔瓷器的老板成为社民党议员进入议会。在保守派企业主的压力下,他不得不放弃了在德国联邦工业协会主席团中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