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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议院通过养老金改革法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3月11日

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激烈的争论,在社民党和绿党议员的支持下,新的法律今天在联邦议院获得了通过。至此,德国的养老金改革终于铁板钉了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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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罗德总理为养老金新法投票图像来源: AP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这个法律以微弱的多数获得通过。对卫生部女部长乌拉.施密特的法律提案,社民党和绿党的议员投出302个赞成票,291名议员投出反对票,1人弃权。

根据这个新法,到2030年时,员工和企业共同支付的养老金保险费最高不超过工资的22%,而2020年后,保险机构支付给退休员工的税前养老金不得降到未退休时工资额的46%以下。

投票之前,乌拉.施密特部长为她具体推出的这个养老金改革作了辩护性发言。她说,这个改革是给年轻一代的一个明确信号。这个信号表明,光靠法定养老金今后将不足以保证退休后的生活。反对党则说,这个改革方案是相互矛盾的,没有用处的。自民党甚至要求施密特部长下野。

今天德国的养老金占平均收入的53%。到2030年,将在扣除社会缴纳之后降到平均收入的43%(税前)。但根据一个社民党左翼提出的方案,法律里规定了一条,任何在位政府都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保证退休员工的养老金收入不低于46%。

联盟党和自民党的发言人指出,这种相互矛盾的目标使改革失去任何意义。基社盟社会问题专家谢霍菲尔认为,2030年时,靠22%的养老保险费无法承担46%的养老金。他说,必须应该达到的是养老保险费上升到24%,或者退休年龄推迟到70岁,“否则这里定下的目标就没有意义。这个法律将只是一个新的养老金改革的新开端。”

自民党社会问题专家科尔布说,自民党人同意从持续因素出发不断降低养老金比例。但在一个保证要达到的46%的水平存在的情况下,这个因素就变得荒唐了。他说:“谁不想降到46%以下,谁今天就不能参与持续因素的决定。”46%这条线很容易达到。而施密特部长在“自己阵营里的敲榨下”低头,表明她没有贯彻政策的能力,所以“她应该承担责任,引咎辞职。”

施部长和社民党、绿党的议员们反驳道,46%的比例完全可能是足够的。社民党议会党团副主席赛希瓦尔希指出,减轻养老金机构负担的关键出路是:真正接近65岁的实际退休年龄、提高总的就业率和让更多的妇女就业。他认为,实现了这些前提,就达到了保持46%水平的“一个好出发点。”

绿党的社会问题专家本德尔女士的辩辞是:2008年后要审核一下是否应该提高退休年龄的问题。这一(长时间内不超过46%)保障条款本身就是一份审核委托书。施密特部长说的是:这个条款的意义是给今后的几代人以行动的自由。

除了持续因素外,这个新法律还规定,要在2008年之前制止63岁之前提前退休的做法。今后,大学在读时间不再计算在养老金核算额内。已经缩到0.2个月水平的养老金保险机构储备金应该恢复到1.5个月的水平。仅从这一点出发,现在占毛工资19.5%的养老金保险费在若干年内本身就不可能下降。

(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