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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分裂”:台湾籍出版商富察获刑3年

2025年3月26日

中国国台办3月26日透露,八旗文化出版社总编辑富察(本名李延贺)煽动分裂国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月17日一审公开判决有期徒刑3年,当事人当庭认罪、没有上诉。国台办还指责台湾方面抹黑大陆司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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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月17日对富察一案一审宣判图像来源: AP

(德国之声中文网)台湾媒体引述消息人士称,移居台湾多年、具满族血统的富察已取得台湾身份证,2023年3月他返回上海时,被大陆国安单位秘密拘捕。被捕原因主要是八旗文化“出版许多违背中共史观,以及与中共意识型态相左的书籍”。

富察在大陆失联一个多月后,中国国台办证实他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接受国家安全机关调查。

今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已依法办理“杨某渊(杨智渊)分裂国家案、李某贺(李延贺)煽动分裂国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这是中国方面首次将富察案明确列入“重大危安案件”。

中国国台办3月2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被日本广播协会(NHK)记者问及富察案的详情。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回答说,李延贺(富察)已被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7日一审公开宣判李延贺案,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宣判后,当事人当庭表示服法认罪,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相关判决已依法生效。”他还说,作为发言人,“我本不愿公开谈论具体细节,民进党当局一再炒作司法个案,诬蔑抹黑大陆司法体制,完全是别有用心的。”

中国纪念《反分裂国家法》生效20周年

富察本名李延贺,出生在中国辽宁省。他在依亲移居台湾之前,曾任上海文艺出版社副社长。

台湾陆委会3月中旬曾以书面回復媒体指出,关于李延贺案皆有掌握,但为顾及家属意愿,所以不便对外说明细节。

陆委会说,国台办声称本案是“公开审判”,其实完全保密,且早已被中共当局拿来当宣传样板,未审已经先判,所谓“充分保障李延贺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完全是谎言。

陆委会表示,李延贺对台湾的文化出版事业贡献卓著,而中共关押李延贺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钳制台湾的出版界、学术界和文化界,试图造成寒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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