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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记者被判刑

2006年1月18日

本周二,中国浙江省有两名记者因为非法出版杂志而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记者无疆界组织对此感到遗憾。该组织表示,记者因言获罪在中国已经不是第一次,北京政府目前仍对媒体采取着严格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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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纸有很多不允许图像来源: AP

根据法新社本周三的报道,两名中国记者因未经新闻部门批准私自出版杂志在浙江省丽水市受到了法庭审判。据知情官员透露,法庭对其定罪包括从事非法商业运作,以及欺诈,勒索等。其中一名姓朱的记者被判处10年监禁,另一名姓吴的记者被判6年监禁。法新社报道说,这两名记者所办的杂志对最近中国出现的一系列警民冲突进行了报道。看到文章的村民自发向杂志捐赠了3万元人民币。而这就成了后来被定为“欺诈罪”的证据。

记者无疆界组织的布罗斯在听到该消息后表示,记者因言论而被判刑在中国早已不是首次。浙江省两名记者获罪只是中国政府打压私人媒体过程中的一个最新案例:“如果你的报纸,电视,广播电台或者网页不与中央政府保持一致,那么你就有可能遇到危险。因为只要地方政府或者中央政府不喜欢你写的文章,他们不仅可以关闭你的媒体,还有可能把你投进监狱。”

布罗斯认为,南方都市报的两名编辑因为该报批评政府而遭到逮捕,以及不久前新京报总编和其他一些编辑部高层人员被解职都证明了中国政府仍在不断向媒体施加压力,试图阻止媒体进行自由报道。

根据官方数据,中国2005年有4万家网站被封闭,79家报社被取缔,1亿6千9百万份非法出版物被查抄。新华社报道说,同时被查抄的还包括盗版光盘以及电脑软件。政府部门表示,这些做法主要是为了有效打击盗版,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净化文化市场。但事实上,对敏感政治话题以及社会问题进行讨论的报纸和网站也被查封甚至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记者无疆界组织的布罗斯在谈到中国的新闻自由时指出:

“新闻检查在中国仍是一种惯例,在这一点上,现在与过去没有什么区别。所有的报纸,网站,以及所有的电视都必须遵守中央宣传部门的规定,符合共产党的要求。也就是说,当局不许他们对一些特殊话题进行报道,包括最近朝鲜领导人金正日对中国的访问。新闻检查在中国是一种惯例,而新闻工作者的自我审查也很普遍。政府一直在对媒体进行施压。总之,那里的规定就是这样。你不能够在媒体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