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反省伊拉克的过去?
2003年4月11日萨达姆的国家使用酷刑,残杀无辜;他下令驱赶库尔德人和什叶派穆斯林并使用毒气炸弹轰炸他们的村庄;当年的不同政见者一个个失踪。在萨达姆统治的35年间,大约有100万人死于非命。
人权人士认为,萨达姆及其死党理应送交国际法庭,而2002年7月之后所犯的罪行,可以交付新近在海牙诞生的国际刑事法院受理。
然而,怎样对待过去,对待历史,美国人自有一套计划。德国政治学教授科尼希这样阐述道:
美国坚持自己掌握对伊拉克审判的权利,无论是战争罪,还是战前伊拉克政府犯下的罪状,都归统美国处置。但这里的问题是总会有人指责这是一种“胜者司法”,就是说,在司法领域,使用法律手段继续那场战场上的战争。
这样的局面一旦形成,将不利于伊拉克人民告别过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他们心里会产生这样的感觉,不仅被打败了,而且还要受到惩罚。带着这样的心情,估计他们不会听信美英国家宣传的民主自由的思想。
另外一个反省过去罪行的可能性是象南非和拉美一些国家那样,创立一个所谓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在这里,法律追究并不占很大比例。科尼希教授说:
这里的指导思想是,了解过去发生事件的真相比惩罚凶手更重要。有过失者如果坦言说出真相,承认罪责,可以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如果他们不说真话,就将被送上正式法庭受到起诉。
早在去年,伊拉克反对派就建议创建这样一个“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根据他们的建议,可以双管齐下地反省过去:一方面以诉诸法律的形式追究萨达姆侯赛因以及死党的罪行,而另一方面,对萨达姆政策的一般执行者则采取迫使其讲述真相的做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同时给予当年萨达姆的支持者以反悔的机会。
重要的是,将一个专制统治转变成为一个民主制度,但这一制度是否能够奏效,要看老百姓是否同心协力支持这一制度。德国战后的经历便是一个例子,一个制度转型最典型的例子。政治学家科尼希教授说:
1945年之后,德国经历了非军事化、非纳粹化以及重新定位的过程,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漫长过程,美国从1940年起就小心翼翼地开始了准备,对此,他们投入了大量精力,动用了大量专业人材。
不论伊拉克战后是采取法律手段反省过去,还是以“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形式,关键的问题是:专制制度的过去必须得到清理。只有在这一前提下,伊拉克的新开端才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