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08 Innenministerkonferenz NPD-Verbot
2008年11月22日6年前禁止国家民主党的努力失败后,一再有声音呼吁发起新的尝试。最近的一次是11月初在纪念纳粹迫害犹太人的帝国水晶夜70周年之际。但在德国政界,这一提议尚未获得多数支持,因为持怀疑态度的人担心可能再次因程序障碍遭遇司法挫败,结果适得其反,反而会提升极右翼势力的地位。
社民党主张再次向宪法法院申请取缔国家民主党,而联盟党则反对,他们的建议是,通过修改基本法和政党法断绝国家民主党获得政府资金的渠道。仅去年一年,国家民主党就在报销竞选费用的框架内,从政府获得了140万欧元的款项,占其资金来源的40%。下萨克森州内政部长许内曼对此极为气愤: „一个民主国家居然资助一个公开反民主的政党,我们不能允许这种情况继续存在下去了。"
国家法专家伏尔克·埃平在一份评估中,阐述了如何能中止国家民主党和其他极右翼党派获得政府资助。埃平建议,修订德国基本法中的第21条。根据该条款,政党负有推动公民政治意愿的责任,其内部秩序必须符合民主原则。
在此,埃平建议补充一句,"其宗旨违反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及联邦德国现行制度的政党,国家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将其排除在政府财政资助之外。"
埃平在陈述理由时说,德国是一个有自卫能力的民主社会,没有义务对所有政党一视同仁: “在特定情况下,我们的国家有权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也有权拒绝执行某条法律。这只是两个例子,就是说,国家并不是完全中立的,尤其对违背或蔑视宪法的力量。”
埃平和许内曼认为,尽管过去禁止国家民主党的努力遭到了失败,但断绝其国家财政资助的尝试可能会获得成功。他们举了运用法律禁止结社的例子,已有多个伊斯兰主义及右翼极端组织通过这一方式被取缔。
原则上只要有证据证明这些组织有违反宪法的行动或目标,例如有宪法保护部门人员的相关报告,就可适用禁止结社的法律。而要禁止一个政党,则必须证明该党具有"激进的攻击性的"基本立场,其目标是颠覆社会秩序。联邦议院副主席蒂尔泽对上述建议表示了赞同,“不禁止一个党派,而仅仅切断其部分资金来源,并不那么简单。但如果从宪法角度看可以走这样一条路,我们就应该认真考虑。”
蒂尔泽至2005年担任联邦议院议长,并负责政府对党派的财政资助事宜。当时,他就对不得不为国家民主党提供资金感到气愤。蒂尔泽曾表示,这种国家资助自己敌人的状况令人难以接受。
本周,各州和联邦内政部长在波茨坦的会议上,也就上述议题进行了磋商。下萨克森州内政部长许内曼认为,在2009年联邦议会大选前修改有关法律是有可能的。这样,国家民主党就无法靠纳税人的钱来竞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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