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正虎談狀告浦東出入境邊檢
2010年2月23日德國之聲:周一您去了上海浦東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在那裡您得到什麼樣的回復?
馮正虎:我昨天早上十點多過去,本來想找庭長,但是他昨天不在。我就按照正常升序來辦,領號排隊,一位姓周的法官受理的。我就把證明、身份證還有之前在日本郵寄的東西給他了。他看了說,要不把材料直接給庭長,要不就寄過來。當時他沒有收我的材料。我批評他們制度上有缺陷。我們爭論了一番,然後我就走了。晚上我用特快專遞寄給他了。
德國之聲:那麼也就是說,您提出的行政訴訟還沒有被立案。
馮正虎:現在行政訴訟還沒有立案。它有7天的審查時間。嚴格地來說,他們今天應該收到了,7天內應該要有答覆的。去年我10月29日寄給他們的,當時他們材料已經收到了,但是他們說,考慮到當事人的利益,不能證明我委託律師的簽名是不是馮正虎的。所以這次我親自去的。我和他們爭論也有道理的,讓他們知道這個馮正虎是個真人,活人,不是死人。如果我是個真人,那麼之前那個簽名也是有效的。
德國之聲:您認為浦東人民法院會對您提出的訴訟立案嗎?
馮正虎:我相信,從法律的角度它應該要立案,因為全部符合它的手續。過去他唯一拒絕的理由現在不成立了,因為這次我本人去的,確實證明簽名是我本人簽的,不是別人冒充的。按照法律的規定,應該7天立案。否則的話,上一級部門應該要做出解釋的。如果他不予立案,那麼它需要出書面的解釋說明。我不服這個答覆,還可以向上級法院提出申訴。
德國之聲:當時您人在日本向法院寄送訴訟材料,目的是希望由此可以促成您回國嗎?
馮正虎:當時如果立案了也只是說明進入法律程序,也不代表我馬上可以回國。還需要審判,審判又是一個程序。所以說有聯繫,但是不是必然的聯繫。當然如果審判下來,他們違法了,我就肯定能夠回來。這不用說的。
德國之聲:您現在人已經回國了,但是還要把官司打下去。現在打官司的初衷和去年相比有什麼變化嗎?
馮正虎:這個違反事實是存在的,而且我當時也受到了傷害。不讓我回來,對我造成的傷害太大了。
德國之聲:您具體在哪些方面受到傷害?
馮正虎:我之前7、8次嘗試回國。所有的機票都是我自己出的。那麼長的時間,我不能回國,所有的事情都不能做,我被迫露宿機場92天承受的所有苦難,不是都有直接的聯繫嘛。
德國之聲:您在提出行政訴訟的同時有沒有附帶提出民事賠償要求?
馮正虎:現在我還沒有要求民事賠償。我們想先把違法事實確認了。分開打官司比較乾淨。
德國之聲:如果這個案子被立案了,您覺得自己勝訴的可能性有多大?
馮正虎:我相信我打贏官司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一百。因為本身事實已經證明他們(浦東出入境邊檢站)是錯誤的。
德國之聲:您抗爭幾個月終於得以回國的例子會成為其他一些在海外多年無法回家的中國人或者華人的榜樣嗎?
馮正虎:我相信我最終回國也表達了一個強烈的訊號:中國是有法律的。就像中國政府在新聞發言人說,是按照出入境管理法來處理的。其他和我相似的情況,我相信他們都可以回國的。只要他們表達了他們真誠想回到自己的國家,有決心回到自己的國家,最終他們都會回到自己的國家。
德國之聲:您會把自己露宿成田機場92天的經歷寫成一本書嗎?
馮正虎:作為一個知識分子,我想我應該會把我的經歷寫成一本書,包括我的日記,其他人寫給我的信,相關的文章。這反映了很大的問題,不僅僅是我的經歷,還有很多人和我共同經歷了這段故事。但是不知道哪個出版社願意出這本書。
採訪記者:洪沙
責編: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