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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議員提案彈劾林鄭 成案機會渺茫

2019年12月5日

香港立法會25位民主派議員對特首林鄭月娥聯合提出彈劾案,但遭到政務司司長反對。雙方交鋒在12月5日還會繼續,但是預計彈劾案通過的機會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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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Protest im Parlament
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

(德國之聲中文網) 12月4日傍晚,香港立法會25名民主派議員提出臨時動議,根據《基本法》第73條第9項,彈劾特首林鄭月娥。文件中指責林鄭強推備受爭議的法案、動用過分武力鎮壓集會、造成社會撕裂等,相當於侵害了《基本法》所保障香港市民應享有的權利,構成嚴重違法及瀆職。由於辯論一直到晚上七點半都還沒結束,12月5日繼續在立法會辯論。

辯論之後的表決以「分組點票」進行,亦即需要地區直選與功能組別的議員都過半同意才能成案,預計彈劾林鄭的案件無法達到這個門檻。香港《Now新聞台》報導,民主派深知成功機會是零,動議只是希望令建制派尷尬,令他們進退兩難。

《立場新聞》報導,提出議案的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批評,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民調評分中只有19.7分,區議會選舉結果也充分反映民眾對政府的不滿,但是林鄭月娥仍然堅決不辭職,楊岳橋說提出動議是「送她一程」。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會議上發言時表示,動議是非常嚴肅的憲製程序,「不可以把動議當做政治工具」,促請議員否決議案。他說,政府過去一段時間的表現可能有改善的必要,但特首每個決定都合法合憲,並沒有違法瀆職。

彈劾香港特首有多難?

香港立法會想要彈劾特首,需要經過五道程序:

1. 超過1/4立法會議員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

2. 議員辯論後進行「分組點票」表決,須同時在功能界別與地區直選分組當中獲得半數同意票。

3. 委託終審法院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是否有充足證據構成指控。

4. 立法會進行表決,獲到2/3議員支持通過彈劾案。

5. 送交中國國務院做最後核定。

雖然現在立法會有25名民主派議員提出臨時動議,他們也在地區直選席次過半,但由於功能組別由建制派佔大多數,所以預計到了「分組點票」關卡就會失敗。前一任特首梁振英曾經遭到兩次彈劾,也都在第二關就宣告終結。

羅法/李芊(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