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向內地出口形勢看好
2004年1月2日廣告
「對瑞士企業來說,中國內地與香港的議定書也同樣很有意義。雖然瑞士企業可以受益於中國對世界貿易組織承諾分階段實施的貿易讓步,但中港協定書包含的優惠要麼超過了對世貿的承諾,要麼在時間上提前實施。此外,議定書規定的免稅貨物和服務項目還要不斷擴大。議定書規定,享受免稅待遇的唯一前提是,這些出口內地的商品必須是香港生產或加工的產品。按照協定書的有關規定,這些商品必須全部在香港製造或者進行過主體加工。對每個類別的產品,議定書都規定了製造或加工過程的最低要求。
至於這些商品究竟由香港公司還是外國公司所生產,則無關緊要。例如,按照協定書的規定,通過香港分部或香港代理處在香港生產的瑞士企業就可以免稅向中國大陸出口貨物。由於規定的免稅產品中有首飾、鐘表零件、一些化工產品和機械零件,所以協定書對瑞士工業界具有重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