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和不變:美國遞交伊拉克草案的重點
2003年5月20日廣告
1. 聯合國安理會應該馬上解除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以後受到的經濟和財政方面的制裁。但是對伊拉克武器禁運方面的制裁還不得解除。
2. 聯合國秘書長應任命一位伊拉克特別專員,隨時向聯合國報告伊拉克的發展情況。這位專員的任務是協調所有聯合國的人道措施以及伊拉克重建。此人應支持聯軍和伊拉克人緊密合作共同重新建立一個受到國際承認的伊拉克政府。
3. 聯合國的「石油換食品」工作將繼續6個月後結束。通過這個項目,伊拉克自1996年至今年開戰前出售石油以換取伊拉克人的進口物資。目前,項目裡存留的130億美元將轉入到新成立的「伊拉克發展基金」。伊拉克中央銀行將負責建立這個基金,並由國際顧問委員會進行監督。在一個受到國際社會承認的伊拉克政府成立之前,從石油以及天然氣出口中獲得的進款也將流入到這個基金中。
4. 伊拉克人民的生活物資進口以及油田和其它設施的重建經費將出自這個基金。科威特將得到伊拉克石油以及天然氣買賣獲得收入的五分之一作為賠償。
5. 聯合國應表示支持在美國和英國幫助下,建立一個伊拉克過渡政府。美英將屆時把責任的實施轉交給新建立的伊拉克合法政府。
從聯合國外交人士的觀點來看,重要的一點是美國和它的聯軍不會在事先計劃的時間內撤離伊拉克,而是根據伊拉克政治發展的走向而來決定日程。美國取消了原本計劃12個月的期限以及它的自動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