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technik EU
2009年4月17日在轉基因玉米的問題上,歐盟其實已經作出了全面的規定。對於轉基因種子有明確的批准程序。具體運作過程如下:歐盟食品安全部門(簡稱EFSA)負責審查種子供應商提交的申請。審查內容包括:申請所附的學術鑑定是否符合最新的標準?對生態系統是否完全不構成威脅,例如種植具有抗螟蟲能力的玉米品種?如果歐盟食品安全部門最終認為申請合格,歐盟委員會就可以允許相關產品進入整個歐盟市場。
對於MON810型轉基因玉米來說,同樣如此。看似簡單,實則複雜。因為儘管該品種獲得了歐盟範圍內有效的批准證書,但一些國家理所當然地種植該品種,另一些國家則拒絕接受這一類型的轉基因玉米。後者援引最新的鑑定結果稱,轉基因玉米會給生態環境帶來危害。
聯邦環境部長嘉布瑞爾十分明確地對歐盟食品安全部門的評判能力提出質疑。他說,批評性的意見在那裡得不到充分的考慮。但歐盟食品安全部門的成立是各成員國的共同決定。上述審批程序也受到各國認可,而如今各國對其自身作出的決定不再抱有信任。既然如此,他們就應重新考慮,目前的這一歐盟風險管理機制是否充分。
問題在於,各成員國政治家都希望借助轉基因玉米的問題給自己加分。民眾有一種不舒服的感覺:這個東西總是有些危害。但是否可以使用轉基因種子,必須建立在學術研究的基礎上。無論是支持還是反對都必須論據明確。種子供貨商不能期望政界簡單地讓其產品通過。歐盟不是為扶持拜仁、巴斯夫或孟山都這樣的大公司而存在。但另一方面,企業有權獲得明確的規定。
巴伐利亞州長澤霍費爾擔任州農業部長時,還曾對種植轉基因玉米表示過支持,如今則呼籲現任農業部長下達禁令。澤霍費爾也援引最新的學術研究結果。但是,如果布魯塞爾作出的允許種植轉基因玉米的決定的確有理由受到懷疑,那麼,理應由歐盟的相關機構對此進行審查。如果歐盟機構不作為,那麼各成員國應共同行動,而不是各自為戰。
很顯然,在選民面前把自己塑造成抵制轉基因玉米危害的拯救者,並把責任推拖給遙遠的布魯塞爾,這是更簡單的做法。在基因技術問題上,真正負責任的政策可不是這樣。
作者:Wolfgang Landmesser
責編: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