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兒童金問題 責不在歐盟
2018年8月1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關於其他歐盟成員國公民也能拿到兒童金的討論好比是聖誕節:年年都會出現。論證論據眾所周知。選項黨和基社盟的民粹主義者、還有政壇經驗豐富的社民黨市長和八卦報紙《圖片報》,都對許多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移民蹭兒童金的做法大聲斥責。下出這種草率的結論是錯誤的。
按照規定,如果父母中的一方在德國長期居住,就有權領取兒童金。不過孩子必須得和家人在德國生活。一份需要繳稅的工作並不是領取兒童金的前提條件。大部分拿到德國兒童金的歐盟成員國公民是公司職員,許多人把孩子留在家鄉。這些歐盟公民們必須在德國交稅,他們獲得與德國員工同等待遇。
僅有很少一部分人來德國僅僅就是為了蹭兒童金福利。但這不屬於濫用,因為並沒有違反法律。
從我做起
杜伊斯堡市長觀察到的那種濫用行為是:申請人填寫的居住地,破敗不堪的住宅裡僅有一張床墊,根本不是真正的居所; 或者沒有應繳納稅的工作; 或者偽造孩子的出生證明。應對這種做法,德國當局,也包括杜伊斯堡市政府應擔起責任。大聲抱怨所謂的糟糕的歐盟法律根本無濟於事。德國不會像民粹主義者說得那樣,被迫向國外支付數百萬,德國是自願的。
如果想做出改變,必須收緊兒童福利政策。出台新法規並不會違反歐盟法律。英國已先行一步做出範例:2016年,歐洲法院裁決,英國對申請人兒童金等社會福利的人進行審查屬於合法。根據歐盟法律,一個國家為了確保自身的福利不受濫用,可以對歐盟公民的自由流動進行核查。
德國大聯盟政府的政黨,基民盟、基社盟、社民黨早在2016年就提議,將兒童金福利調整到歐盟兒童實際居住地的生活水準。但是德國財長朔伊布勒認為這種做法太過冒險,因為他錯誤地以為,這違反了歐盟法律。嘗試修改歐盟法律,並說服負責相關事務的歐盟委員會提交相應法案草案,德國新政府也並未全心全力。
改變皆有可能
毫無疑問,歐盟成員國公民的自由流動權,即在歐洲任何地方可以工作、居住的權利是不可侵犯、不可碰觸的。但是不能利用該權利當藉口。
認為東歐受益國家會阻止,因此無法調整兒童福利的說法常常會被搬出來; 不幸的是,這是一個錯誤的斷言。2016年2月,歐盟各國領導人在一次特別峰會上就兒童福利"指數"已經達成一致意見。當時的考慮也在於通過這個決定阻止英國退歐。但結果卻非人所願。在英國脫歐公投結果出爐後,歐盟峰會關於兒童福利的決定也石沉大海。人們大可以舊事重提。2019年將舉行歐洲議會選舉,不久之後選戰即將拉開,聖誕節也不遠了。可以打賭,最晚到那個時候,關於兒童金的討論就會再次出現。
德國之聲致力於為您提供客觀中立的新聞報導,以及展現多種角度的評論分析。文中評論及分析僅代表作者或專家個人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