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justified and brutal'
2011年9月8日在美國領導的聯軍推翻薩達姆政權之後的幾個月裡,英國士兵在伊拉克南部佔領區逮捕了26歲的巴哈‧穆薩(Baha Mousa)和其他九人,理由是在穆薩等人工作的巴士拉一家賓館裡發現了步槍和疑似爆炸物。
在被英軍羈押期間,穆薩因窒息而死,死時身上還有93處傷口,包括肋骨骨折,鼻子也被打斷。這名2歲孩子的父親可能死於非法的刑訊手段,類似的審訊方式在上世紀英軍與北愛爾蘭分離主義分子的戰鬥之後就已經被明令禁止。
儘管針對涉案的女王蘭開斯特團1營7名士兵展開了英國歷史上耗資最高的軍法法庭調查,但其中7人最後仍因證據不足而被無罪釋放。不過,前下士佩內(Donald Payne)被判"以非人道手段對待平民罪"成立,成為英國軍隊歷史上第一個戰犯。
其後展開的公開調查旨在搞清穆薩死亡的背景環境。本周四(9月8日),調查組公開了最終報告。儘管報告嚴厲批評英軍士兵的"不公正和血腥暴力行為"絕非個案,但報告認為虐囚現象並未發展成為駐巴士拉英軍的一項"根深蒂固的暴力傳統"。
但是,至少還有127名伊拉克人表示他們在被英軍羈押期間遭到虐待。根據人權觀察英國分部的巴爾德溫(Clive Baldwin)等人權專家的說法,這些控訴是一種特殊環境的必然產物,一方面英軍士兵被視為警察,而英國政府則否認在佔領期間基本的法治原則依然適用。
巴爾德溫表示:"他們粗暴地否認駐伊拉克或者其他任何地方的英國軍隊的行為同樣必須符合人權法律的規定,而這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後果。"
本案適用歐洲公約
但是,設在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庭作出判決,認定英國同樣簽署認可的歐洲人權公約對於英軍佔領巴士拉期間的伊拉克民眾同樣使用。這一判決使一切都發生了改變。
根據該公約第三條的規定,類似巴哈‧穆薩那樣的伊拉克被羈押者不允許遭到刑訊或者非人道待遇。第5條則規定,被拘捕者有權得知自己被控罪名,並且在宣判前必須進行法庭聆訊。
巴爾德溫表示,"英軍在那裡的拘捕行為幾乎是完全無法無天的,沒有法律制約,他們想把別人關多久就關多久,從來不在判決前進行聆訊。"
人權人士還指責英國軍隊使用1970年代就已經被禁止的五種"審訊技術"對待被關押的伊拉克人。這些"審訊技術"中包括:帶頭罩,剝奪睡眠時間、食物和飲水,強光刺激等。
國際特赦組織倫敦辦公室的懷斯(Alice Wyss)對德國之聲表示,根據英軍戰地手冊,審訊員可以利用被押者的弱點獲取訊息,但同時有嚴格的法律條款防止這一規定遭濫用。
"你不能做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事情,"懷斯講道:"比如你不能因為對方處於被拘押狀態就刻意羞辱他,你不能用帶頭罩的方式審訊他們或者讓他們感到恐懼,你不能刻意惡化關押條件以致構成非法手段。"
誰應該承擔責任?
英國政府承認,在穆薩一案中,這些法律規定顯然都未得到遵守。2008年7月,英國國防部同意向穆薩以及其他9名遭到英軍暴力對待伊拉克人的家屬提供總計283萬英鎊的賠償金。
儘管如此,導致此類濫用暴力事件的環境卻依然有所爭論。一些曾經被拘押的伊拉克人和人權專家相信,是系統性的問題導致非法暴力,而英軍方面則辯解稱,佔領巴士拉時期英軍所處的困難環境才是罪魁禍首。
懷斯表示:"我們從士兵和穆薩報告中聽到的是,訓練不足,對法律的理解不夠充分,不知道什麼是允許做的,還有當時環境下的壓力,在一大群士兵中,難免發生這種失控行為。"
"這是他們提出的一些理由,但歸根結底,不管是怎樣的衝突環境,不管壓力多大,發生在穆薩身上的事情依然是無法合理化的。"
迄今為止,佩恩是唯一一個因此獲罪的人,而他的軍銜只是下士而已。
遍佈各處的控訴聲
儘管針對穆薩案的調查已經宣告結束,其司法和調查程序仍在繼續。其中包括據稱在2004年被英軍士兵在一處檢查站殺死的19歲的哈米德,此案也已經進入公開調查階段。此外,127名伊拉克人的代理律師已經就他們被英軍虐待的案件提出司法審核。
國際特赦組織的懷斯表示:"從伊拉克那邊發出的指控來看,很難相信這僅僅是一起個別案件。"
英國國防部成立了一個特別團隊,專門調查在2003年3月至2009年7月英軍駐扎伊拉剋期間發生的虐囚指控。但是被拘押者代表及人權專家都表示,該機構沒有足夠的授權來對那些可能最終涉及高層的案件進行準確的調查。
該調查機構的負責人雖然不是軍人,但卻需要向軍方報告,軍方的代表同時又是皇家軍事警察的負責人,而皇家軍事警察被控可能與這些虐囚案有直接或者間接的關係。
作者:Spencer Kimball 編譯:石濤
責編:李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