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壓倒倫理,歐盟議會贊成研究胚胎
2003年11月20日廣告
歐盟議員以多數優勢同意工業研究委員會的修改提案,表示從原則上願意支持胚胎研究。但是這種研究課題本身要受到多方侷限性,如:胎兒父母必須自願協助科學研究,同意捐獻胚胎等等。
歐盟委員會建議,用於科學研究的人體胚胎只限於在2002年6月27日之前生成的那一批,這樣可以把用於研究的胚胎數量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內。無論是歐盟議院的決定,還是歐盟委員會的建議,都是向人類傳統道德倫理的一大挑戰。因為根據德國基本法第二條,人類胚胎在任何時候都享有生存權。按照宗教倫理學家的看法,從精子與卵子結合的那一刻起,人類胚胎就享有人權。
歐盟議員布瑞爾(Hiltrud.Breyer)(德國綠黨成員)對於歐盟議院的決定感到「無比失望」,將之形容為人類倫理底線的崩潰。如果歐盟部長峰會繼續對提案的最終生效大開綠燈,歐盟必須修改相關的法制條款。這是歐盟議院首次公然違背歐洲一些國家的法律規定,而準備將歐盟基金用於不合法的事業。
歐盟的科研部長峰會將在12月3日就這個話題做出最終決定,因此,雖然歐盟議院的表決具備一定的影響力,但並沒有真正的實效性。也就是說,歐盟部長峰會還可以在最後的這道關口上設置障礙。
在這次歐盟議會上,保守的基督民主黨派人士敗給了開明派,宗教倫理敗給了科學工程。但是,這塊充滿爭議的研究領域即使能夠獲得歐盟基金,也要被加以重重限制。為了防止更多的胚胎在實驗室裡被殺死,胚胎標本必須是在2002年6月27日之前生成。這倒是和德國的胚胎保護法律條例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