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據德新社周四(3月3日)報導,中國警方急遽加強了對在華外國記者活動自由的限制。數十名外國記者在接受警察當局的「教育」和審問時被告知,未來,在中國各地從事新聞報導前,必須徵得當地主管部門的同意。據在華外國記者報告,中國警方甚至警告說,如果他們「不遵守」相關規定,有可能被拘捕和驅逐。歐盟外交官對中方的這一威脅深表憂慮。從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夕迄今,中國當局允許在華外國記者在各地採訪任何人,前提是,當事者本人同意。而根據現在的新規定,採訪人還必須事先申請採訪地點和採訪對象住區所在主管機關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