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內部:少數民族究竟是不是問題?
2004年6月2日歐盟關注的問題有很多,其中當然也包括少數民族問題。尤其是涉及歐盟以外地區少數民族的權益問題時,歐盟都會發表見解。而歐盟內部似乎並不存在少數民族問題。巴斯克、科西嘉以及北愛爾蘭等地的民族問題迄今為止都沒有被歐盟及其下屬機構列入議事日程。
然而每每涉及歐盟境外的少數民族權益問題,歐盟則非常願意發表評論。施特拉斯堡歐洲理事會政治合作部的負責人、來自比利時的朔爾則認為,歐盟的慣常做法應當是可以改變的。他說:「長期以來,在保護歐盟境外少數民族權益方面,歐盟一直提供著支持。而歐盟擴編後出現的一些變化,為歐盟保護其境內少數民族權益提供了契機。歐盟進一步走向統一,可能會對少數民族在教育,社會融合以及經濟諸方面的發展產生推動作用。」
換言之,既然歐盟要保障每一位公民不在文化,語言,社會及經濟諸方面受到歧視,那麼,這種保障當然也適用於少數民族。但是種種跡象顯示,歐盟並不會制定專門的少數民族政策。比如擬議中的歐盟新憲法中就沒有提及少數民族的權益問題。福蘭斯堡歐洲少數民族問題研究中心負責人維勒認為:「歐盟內部各部門中,目前已經有很多涉及就業;青年,教育以及其他一些問題的項目。這些項目關注的主要是一些少數派群體的利益。但是,大家都避免使用「少數民族」這一提法,因為歐盟目前還沒有為直接提及這一問題或定義「少數民族」概念提供法律基礎。不過,歐盟在這一方面還是在做許多工作,比如保護語言多樣性方面。只是將其稱作較少使用的語言,而不會稱其為少數民族語言罷了。」
人們盡力避免將歐盟內部少數民族的問題當作問題看待,而是採取更為實際的做法。比如,將成為未來歐盟憲法組成部分的基本法宣言中,就更加強調了每個歐盟公民的權利,這實際也為少數民族提供了權益保障。
而在審核一個國家能否加入歐盟的所謂哥本哈根標準中,歐盟的態度卻明確得多。這裡對保障少數民族權益問題有明確的規定。專家們均認為,今後歐盟將會更加關注少數民族問題。這不僅涉及各入盟候選國,也同樣包括那些今年五月一日正式加入的新成員國。例如,捷克和斯洛伐克當局對待吉普塞人的做法,以及波羅的海國家對待當地俄羅斯少數民族的做法就令一些歐盟老成員國感到非常不滿意。
歐安組織少數民族事務專員澤維茨基認為,少數民族問題得不到解決,反映出當地民主體制尚存在缺陷。因而,在同巴爾干半島西部一些國家如克羅埃西亞;馬其頓等國開展入盟談判時,必須更多地關注少數民族問題:「當然應當依照哥本哈根標準改善當地少數民族的境況,因為這類問題反映了有關國家體制上的弊端,而這類弊端恰恰是當地發生戰爭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