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新聞理事會成立五十周年
2006年11月20日新聞理事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五十年代。1956年,五名出版人和五名記者相聚波昂,共同商討反對新的聯邦新聞法和內政部部長要求成立國家新聞監管機構的計劃。他們決定,以英國的媒體自律機構英國報業總評會(British Press Council)為榜樣,成立德國自己的媒體自律機構——新聞理事會,自己監督自己的事業。
迄今為止,新聞理事會一直十分活躍,對整個社會的影響都是舉足輕重的。新聞理事會的負責人盧策‧蒂爾曼斯(Lutz Tillmanns)說:「五十年代,新聞理事會就曾介入當時轟動一時的『羅斯瑪麗‧妮特裡彼特(Rosemarie Nitritbitt)』和『格拉德貝克人質』事件事件調查。九十年代,前聯邦環境部部長特裡延(Trittin)的相片曾經被刊登在錯誤的位置上,使讀者誤以為他參加了一場暴力示威遊行活動,新聞理事會也及時要求相關媒體改正錯誤。可以說,新聞理事會基本扮演了一個批評者的角色。」
新聞理事會成員包括德國最大的記者和報刊出版機構,後來,廣播和電視業都參與進來。新聞理事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新聞媒體行業的聲譽以及維護新聞自由, 它的核心內容是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自我監控,也就是自願自律。
與其他機構不同的是,新聞理事會主要通過制定行業守則來自我約束新聞和媒體從業者的行為。一旦人們認為某位記者違反了職業操守,那麼每個公民都有權向新聞理事會投訴。目前為止,理事會收到了約一萬件相關投訴,單單去年一年就有750件。其中一件就是投訴《圖片報》的。去年《圖片報》報導在伊拉克被綁架的德國考古學家蘇珊娜‧奧斯特霍夫(Susanne Osthoff)時,用了個非常聳人聽聞的標題:她會被砍頭嗎?很多讀者對此非常不滿,理事會收到了雪片般的投訴信。大多數人認為《圖片報》不能使用這種令人不安的標題。但是理事會的投訴委員會經過長期研究,最後做出了一個艱難的決定,認為這個標題沒有問題。因為畢竟當時奧斯特霍夫的處境確實很危險,有面臨被處決的可能性;而《圖片報》僅僅是出於銷量考慮,起了這麼一個殘忍但是吸引眼球的題目。
批評家們認為,由於缺乏懲罰措施,新聞理事會只是個沒有牙的老虎,只能提出一些無關痛癢的批評。蒂爾曼斯可不這麼認為,他說:「我們的批評向讀者們傳達了一條訊息——真有這麼一個由專家和資深記者,出版人們組成的機構關注著傳媒操守。」 經過這些年的發展,新聞理事會的監管地位也慢慢建立起來。出版人費雷德‧馮‧俾斯麥(Fried von Bismarck)也承認,對媒體來說,理事會的批評也是舉足輕重的。他認為,大多數記者都努力遵守職業操守;而且對主編來說,如果稿子受到新聞理事會的批評也是很失面子的事情。
俾斯麥同時提到,新聞理事會的職責不僅僅是監督記者,另外一個重要的任務是保障新聞自由,這個對德國的民主制度來說,是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