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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開始, 歐盟讓境外存款者現形

德國之聲 卡爾.查瓦茨基2005年6月29日

從7月1日(本周五)起,歐盟國家間將與存款來源國交換存款者訊息。在德國以外洗錢的德國人將無密可保。然而,歐盟的這個措施是不徹底的,奧、盧、比這幾個國家還不願走得這麼遠。何況還有瑞士,瑞士以外還有東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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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於蘇黎世的瑞士聯盟銀行圖片來源: AP

德國聯邦財政部對歐盟這一新規定的實施歡欣鼓舞,視之為「與越境逃稅鬥爭的重大突破」和「全體誠實納稅人的勝利」。

估計,德國人在外國銀行的存款額高達3500億歐元。因為有個資本流通自由,每個人都可以在他選擇的地方存款。財政局只關心能夠對利息正常徴税。在納稅誠實促進法生效後,財政局已可在懷疑的情況下向國內銀行索取客戶資料。而現在,範圍更進一步擴展到了境外。

具體實施辦法是:假如一個在德國承擔著納稅義務的人在國外銀行獲得利息,有關國外銀行將向德國聯邦財政局通報,聯邦財政局把有關訊息轉給具體主管的財政局。具體主管的財政局將審核,這筆利息收入是否在報稅時上報了。而不誠實的納稅人至今為止最害怕的就是:有關當局會對存款的來源感興趣。這種「興趣」後面藏著的是對黑錢的懷疑,懷疑這筆錢是出於謹慎而存到國外去的。

聯邦稅務顧問商會副主席哈拉爾德.格呂爾曼說:「黑綿羊當然是有的。他們可能會碰到麻煩,因為現在德國財政管理部門能夠得知資金來源了。假如他們沒有利用(不久前開始的)稅收大赦法提供的機會,他們也許會遇到麻煩。」

但是,歐盟並非鐵板一塊,至少現在還不是。盧森堡、奧地利和比利時就拒絕加入這個掃蕩行動。這三個國家的銀行不把審核用的資料寄出,而是把收取的利息稅的75%匯給存款者家鄉的財政部門,但不告知這筆錢是誰的存款上發生的。現在,這三個國家收取來自其它歐盟國家的銀行客戶利息收入的15%,2008年這個稅率將漲到20%,2011年甚至將高達35%。這麼做的國家還有非歐盟成員國的瑞士,摩洛哥,列支敦士登和聖馬利諾。

有關德國納稅人有兩種選擇:一是保持沉默,躲避關於這筆錢來源的詢問,二是向家鄉財政局申報他在國外的利息收入,根據個人納稅情況,可能需要交一筆錢,但也有可能反而獲得退稅 。

新規定並非只是針對在境外存款的德國人的,而也針對歐盟成員國的全體公民,同樣針對瑞士和其它境外存款「寶地」,只不過「境外存款寶地」們採取的是「含糊行事」的辦法而已。當初把瑞士拉入這個規定讓歐盟國家的財政部長們煞費苦心。因為,如果瑞士不加入,諸如盧森堡或奧地利銀行的存款就會大量流往蘇黎世、日內瓦或伯爾尼。

然而,這裡還有一個大空檔:新的利息稅雖然涉及許多東西,除了存款外,還有國家債券等的利息,但是只涉及私人的資金財產,而不涉及企業。因此,瑞士以管理外國人財產為專業的銀行建議,為了避稅建立公司,或者把錢款進一步轉到有關銀行在其它地區的分行去。

聯邦稅務顧問商會副主席格呂爾曼也看到了漏洞的存在:「當然,這正是新規定的問題所在,錢數巨大,而就是不願意在納稅上做誠實人的那些人,他們會跟國外銀行合作,找到其它道路,這完全是可以設想的。」

特別受人喜愛的是瑞士銀行的新加坡分行。歐盟財長們在他們的方針裡不得不留下這些個缺憾,因為:對實施審核性通報和收取利息稅的關鍵點是所謂的「支付地點」。假如這個「支付地點」在亞洲,無論是新加坡,香港還是中國大陸,那就什麼事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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