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9月就國安法再次公開咨詢
2003年7月24日7月1日香港50萬人舉行遊行示威,抗議國安立法。迫使政府決定推遲該法審議。許多反對國安法的人士認為,該法對顛覆國家,叛國及煽動暴亂的定義過於模糊寬泛,可能被用來封殺任何批評北京或香港政府的言論。去年在進行公開咨詢時,政府拒絕公佈該法的完整草案,稱老百姓無法讀懂這些法律條文。但香港百姓用他們的行動說明他們並不是不關心政治。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認為,這表明,港人已經走向政治成熟。她說:
「過去人們並不熱衷於民主。我提到民主的問題時,他們說:民主能給我們帶來什麼好處?我們現在有各種自由,還要民主幹什麼?但是23條立法改變了這一切。人們擔心,這項法律會讓他們失去自由。現在他們認識到,只有一個民主的政府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
周三,香港特區保安局代表湯顯明向立法委員表示,推遲國安法咨詢反映了政府對7-1大遊行及此後一系列抗議活動的讓步。他說,政府計劃在9月份重新開展咨詢並通過國安法。
政府沒有制定國安法生效的時間表,但湯顯明重申,香港必須通過這一法律,因為香港的基本法要求實施這樣一部法律。在湯顯明宣佈這一決定的同時,數十名抗議者在立法院外示威。
7-1大遊行的組織者之一,Richard蔡批評了國安法重新進行咨詢的時間安排,他說,不應該在現在這樣敏感的時期再次討論國安法,民眾的怨氣還沒有平息下來,仍然對政府十分失望。政府首先需要重建民眾對其的信任。最好是在香港實行普選以後再討論這個問題。
另一位抗議阻止者也對政府的計劃表示不滿。他說,公開咨詢並不是從零開始,至於是否阻止新的抗議活動,要看政府是否傾聽反對的呼聲。
根據香港基本法,直接選舉最早可能在4年之後舉行。在要求民主,要求普選的問題上,香港的民主派人士對中國政府的態度是謹慎的。但立法會議員劉慧卿還是催促政府制定一個民主改革的時間表。她說:
「我們並不希望發展到對抗。我是個現實的人,能夠理解,我們需要作出讓步,達成妥協。我們必須得到一個明確的承諾,答應在2007年舉行直接選舉。即使到那時政府還不是由人民選舉產生的,但政府必須同人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