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龍佩要求強化歐盟對成員國監督權
2012年10月4日廣告
布魯塞爾
歐盟理事會常任主席范龍佩要求成員國接受歐盟的更嚴格監督。范龍佩同時提出建議,應制定使成員國改革受惠的歐盟共同財政預算。范龍佩在為本月18日舉行的歐盟峰會起草的一份工作文件中指出,應對建立一種擁有「恰當能力」的「財政團結機制」進行評估。范龍佩在文件中明確表示,對重債國的幫助必須是有條件的,因為,只有在能夠「強迫」貫徹一種理性的經濟政策的情況下,貨幣聯盟才真正可行。范龍佩建議在歐盟層面達成「國別協議」,各成員國在協議中承諾落實改革措施。到目前為止,歐盟只能對違反了布魯塞爾確定的財政目標的成員國進行懲罰,其主要指標是,當年財政赤字不得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3%,以及債務總額不得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