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士毛恆鳳被罰勞教18個月
2010年3月12日廣告
因聲援被判刑11年的劉曉波,著名上海訪民毛恆鳳上周被上海有關當局決定處以18個月勞教處罰。毛恆鳳的丈夫周五(3月12日)告知法新社,他本周一收到官方一份通知書。該文件稱,因擾亂社會治安,毛恆鳳被判處勞動教養一年半。
現年48歲的毛恆鳳去年12月曾以訪民身份在北京中級法院外打出聲援劉曉波的標語。
勞教在中國被作為一種行政懲罰手段,原用於打擊情節較輕的刑事犯罪行為。多年來,勞教也常被作為對付異議人士的手段,原因是,勞教處罰無需經由法律審判程序。
維權組織"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警告說,毛恆鳳被罰勞教事件可能顯示出,當局意圖在上海世博會之前使異議人士沉默。她呼籲國際社會密切關注中國當局利用勞教制度清理維權人士和訪民的做法。(據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