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的態度會軟化,歐元可能會疲軟
2002年9月26日這一寬限的動機是什麼呢?德國,義大利,法國和葡萄牙這四個歐洲國家有破壞歐元穩定準則的趨勢。其中德法兩國是歐元區兩個經濟最強的國家。截止2006年應降低到幾乎為零的年債務額,目前就應當保持在各國國民收入總值3%以下的水準。否則相關國家就會接到來自歐盟總部布魯塞爾的藍色警告信。但歐盟委員會目前也已經認識到,為歐元區設計的,今年經濟增長率達1,4%的目標和對明年經濟增長達3%的期望一樣,顯得過於虛無縹緲了。較低的經濟增長意味著稅收下降,各項社會公共福利支出上升。德國還額外承受著東部洪災地區帶來的財政負擔。
當然,所有成員國都急於作出保證,此舉不會從字面上和本質上侵犯馬斯特裡赫特穩定及增長計劃。2004年實現預算平衡的目標是建立在自願協議基礎上的,2006年的目標繼續有效。但各方心裡都清楚,日期拖延越久,目標就越難達到。而且各國都應當明白的是,他們這樣做會重新引發關於穩定及增長公約的討論。
持批評意見人士早就說過,穩定公約是為穩定而穩定,僵化地按照穩定標準辦事只會把事情搞糟。穩定標準制定於經濟繁榮時期,如今情況發生了變化。歐洲國家如果在當今時代被迫勒緊褲帶,結果最終是扼殺本國經濟增長的幼苗。
穩定準則的支持者們也找到了充足的理由。他們說,穩定準則使經濟狀況迥異的歐洲國家彼此協調,有章法可循。這從以往和現在來看,對維護歐元的穩定並使之發展成為一種重要的世界儲備貨幣都是必要的。歐洲國家的勞動,社會和稅務法千差萬別。如果對他們在利息和債務方面放手不管,他們就會象從口袋裡放出的跳蚤一樣各奔東西。歐元穩定就會因此而告吹。
也許雙方都有道理,穩定準則的功能是維護歐元的持續穩定。但政治家也是人,他們希望再度當選。他們沒有在90年代末經濟繁榮時期為壞年頭作好準備。多數歐洲國家的問題在於,他們在支出方面陷入了無可救藥的困境。任何一位希望再度當選的政治家都不敢出面精簡龐大的官僚機構或停止向早已陳舊過時的經濟部門提供補貼。而翻修一條街道或新裝修一所學校之類的工作都可以拖延到下一年進行。
穩定準則的批評者至少有一條無懈可擊的理由在手,那就是,如果歐元區成員國被迫為維護穩定而犧牲投資支出,那麼穩定準則也就失去了其本身的意義。他們這樣做等於扼殺了本國的一切經濟增長力量,經濟有下滑的危險。恰恰在經濟不景氣時期國家需要投資扶持經濟,並可以從增長的稅收中獲利。必要情況下,債務額可以超過國民生產總值3%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