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家弗朗茨.施特勞斯之子被判無罪
2007年8月6日他的著名的父親
說起弗朗茨.約瑟夫.施特勞斯,大概許多人都知道。在中國文化革命後期,他在中國外交政策的轉折方面成了一個與季辛吉、尼克森幾乎齊名的人物。在那之前,中國外交只跟共產黨人、跟毛派打交道。而與西方「帝國主義」、「資本主義」代表人物打交道,從而走向聯合國和全球建交,就是從那時開始的。
從50年代初以後,弗.約.施特勞斯就幾乎不間斷地擔任各職能的部長(特別任務部部長、核問題部長、國防部長)和基社盟領導人,1978年直到他1988年去世擔任巴伐利亞州州長。而對中國來說,這個名字的響亮,是從1975年開始的。在他自己的努力下,中國邀請他訪問,1975年1月16日,毛澤東接見了他,成為轟動一時的事件。他也從而成為德中新關係的開拓者和當初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得以與毛澤東會晤的最早最高級別的政治家。
他的著名
弗朗茨.約瑟夫.施特勞斯出生於1915年,1957年與瑪麗安娜結婚。這個婚姻的果實是兩個兒子、一個女兒。這第二輩的人本來都沒有什麼大名氣。直到1995年。
馬克斯.施特勞斯是大名鼎鼎的政治家的大兒子,出生於1959年5月24日。1995年,他遭到了起訴,被抄家,成為聯邦德國的一個新風雲人物。他的罪名是在當時震撼德國的軍火商施萊伯爾行賄銷售軍火大案中得到了巨額的傭金,而沒有納稅。也就是說,是偷稅漏稅罪。
經過德國超慢速度的訴訟程序,2004年,第一級法院判處他3年零3個月徒刑,罪名是:逃往加拿大的軍火商卡爾海因茨.施萊伯爾曾經向一個屬於他的、以假名「Maxwell」開戶的帳號匯去過相當於270萬歐元的傭金,而他分文沒有納稅。
經上訴,聯邦法庭後來撤銷了這個判決,以證據不足為由發回奧格斯堡重新審理。
這一次的訴訟
在奧格斯堡中級法院的訴訟過程裡,檢察署在上周的法庭辯論裡由於取證困難而放棄了相當一部分的起訴罪狀,把起訴侷限在與加拿大的空中巴士貿易方面,據此,小施特勞斯從施萊伯爾那裡獲得而沒有向財政局報稅的傭金數額為89萬6千歐元。檢察署要求判處他15個月監外執行,外加5萬歐元罰款。
8月1日,小施特勞斯說:「我相信這句成語:『美好的事情是疼痛減少。』你們就這樣看這件事吧。」顯然,只要不判得那麼重,他就滿足了。但是,在法庭辯論結束後,他說:「誰也不能理解,他為什麼要為他從來沒有得到的東西納稅,而且還要受到刑事處分呢?」他從來就沒有承認過他得到過傭金。而他的4名辯護律師要求的是宣判他無罪。
奧格斯堡的檢察官君特.柴希曼則認為:「這是所得稅法的一個原則決定:在一定的前提下只要產生了債權要求就足以表明一切,在這個時候就產生了納稅義務。」
宣判無罪
奧格斯堡中級法院最後同意了小施特勞斯的辯護律師們的看法。宣判馬克斯.施特勞斯無罪。而且還決定:由國家承擔訴訟費用;由於1995年的抄家,他還能獲得一筆賠償金。
庭長曼弗雷德.普萊克西在口頭解釋判決的理由時說:馬克斯.施特勞斯沒有從施萊伯爾的瑞士假名帳號「Maxwell」上獲得過錢。那個帳戶不屬於馬克斯.施特勞斯,他也沒有從那裡得到任何錢,因此不存在需要納稅的問題。他說:「那個帳戶不屬於他,而是完全屬於卡爾海因茨.施萊伯爾的。」此外,他說,不存在任何根據可以證明在馬.施特勞斯和施萊伯爾之間存在傭金協議。
馬克斯.施特勞斯在判決宣佈後說:「我感到大大地鬆了口氣。這個訴訟持續了12年,像一個沉重的影子橫亙在我的生活裡。」他的妹妹、前巴伐利亞州文化部長莫尼卡.霍爾麥爾(出生於1962年)說:「我非常為我的哥哥高興。」
然而,檢察署並沒有最後放棄,表示要仔細研究這個判決,然後決定是否上訴。而巴伐利亞財政部對這個判決僅僅表態說: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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