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äten
2009年10月25日廣告
議員的收入究竟應該多少才算合理,有關這個問題的爭執自聯邦議院成立以來就沒有停止過。德國聯邦議院就此達成一致,以最高法院法官的收入作為標準。也就是說每月7668歐元。議院議長則獲得雙倍的經濟補償,副議長多拿百分之五十。
議員的工作不僅費時,也會出現費用花銷,議員為此獲得一筆總的費用補償。比如家鄉選區辦公室的開銷以及柏林第二個住所的費用等。目前議員每月獲的得經費補償總金額為3.868歐元。另外可以免費乘坐德國鐵路的火車,乘坐國內飛機出差可獲得支出補償,還可無償使用聯邦議院提供的公車等。
一旦議員在會議當天沒有在出席會議名單上報到,其總津貼就會被相應減少。事先通知不能參加會議,將被扣除50歐元;不事先通知就缺席會議的情況下,將被從總補償金額中扣除100歐元。對於在表決或是選舉時喚名不到者也會被扣除50歐元。
如果未能再度當選,或是沒有被所在黨選派,而退出聯邦議院者可獲得過渡金,幫助此人渡過難關,直到找到新的工作。在聯邦議院每工作一年就會獲得一個月的延續支付津貼。最多到18個月為止。
除此之外,昔日的聯邦議員還可獲得所謂的年齡補償金,而且是自法定退休年齡起。提前退出聯邦議院的人可提前獲得年齡補償金-也就是說在聯邦議院工作的時間越長,就可越提早退出。
年齡補償金的多少也取決於議員在聯邦議院的工作年限。每年的具體金額是月津貼的2.5%,十年後是25%。最多為67.5%,這時此人需在聯邦議院有27年的工作經歷。現任內政部長朔伊布勒在聯邦議院已工作了37年,不久前又再度當選任期四年,在年齡補償上,他的上限早已達到,不會另有增加。
作者:Peter Stützle/祝紅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