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509 Grundgesetz Bundestag Debatte
2009年5月15日「成功史」一詞幾乎出現在所有的講話中。1949年,經戰勝國美國、英國和法國的同意,在西部佔領區誕生的基本法被視為德國政治的"神聖標誌"。自民黨議員沃爾夫岡‧格哈特表示,它是德國政治精英與議會體系協調的結果,"在德國一度偏離了文明之路以後,基本法的核心是試圖以文件的形式重新確定自我,以期再度獲得世界的承認,實現文明、人道、不再搞獨裁專制,不再搞帝國主義。"
德國社民黨主席明特菲林說,基本法的第一條中明確規定,人的尊嚴不可侵犯,但有意迴避了德國人的尊嚴不容侵犯的措辭,"這就是說,親愛的同事們,居住在德國的所有人,無論膚色如何,叫什麼名字,宗教信仰如何,是否信仰宗教等等,按照德國的基本法,他們沒有任何區別,享有同樣的價值。"
德國聯盟黨議會黨團主席考德爾表示,民主國家必須與所有企圖廢除基本法的人士做鬥爭。考德爾再度呼籲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對禁止極右翼政黨國家民主黨的條件進行審核。考德爾認為,在60年的時間裡,基本法為德國重新獲得自我意識做出了貢獻,"是的,表述非常明確:我們德國人為自己的祖國深感自豪。"
基社盟籍政治家多伊布勒‧格梅林稱讚德國遵守國際法。在沒有提到其他國家名字的前提下,這位前司法部長強調指出:"國際法和司法權絕不只限於他人的權利,也包括我們的權力。我認為,我們必須在其他朋友那裡為這一想法進行宣傳。"
左翼黨和綠黨發言人則對經濟體系予以批評,並強調了憲法中的第14條,它規定私有財產所應承擔的義務,它應服務於大家的利益。左翼黨主席拉方丹鑑於財富分配的日益不均指出:"聯邦德國的基本法要求我們建立新的經濟秩序。"
綠黨議會黨團主席屈娜斯特認為,誇張的國家安全感使基本法受到威脅,"在德國,國家安全與居民自由間發生了不可容忍,有礙自由的重心偏離,這一點亟待改變。"
此外,綠黨建議實現基本法現代化。比如,應有可能采納人民的倡議和決定。參加選舉的最低年齡限制應降低為16歲。
作者:Bernd Graessler / 祝紅
責編:謝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