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隨筆之二] 倉頡惹官司
2010年4月30日中國古時候沒有文字,人們結繩記事。軒轅黃帝統一中華後,命他的史官倉頡造字,倉頡在洧水河南岸的一個高台上造屋住下,專心造字。好長時間也沒造出字來,倉頡很著急,一天他正坐在茅屋前苦想,一隻鳳凰鳴叫著從天空飛過,鳳凰嘴裡銜的一片樹葉落下來,上面有個明顯的獸蹄印,一位老獵人說這是貅蹄印。各種獸的蹄印都不一樣,他只要一看蹄印,就知道是什麼獸。倉頡由此受到啟發:世上萬物各有特徵,抓住特徵,畫出圖像,不就是字嗎?從此他注意觀察各種事物,造出了山河湖海、日月星雲、樹木花草、鳥獸蟲魚等很多字,從此中國有了文字。後人為紀念倉頡造字的功勞,把倉頡造字的高台叫"鳳凰銜書台",宋朝人又在這裡建寺筑塔,稱為"鳳台寺"。 現河南省新鄭市城南關有座風台寺,相傳就是古代倉頡造字的地方。
沉睡了數千的倉頡,新近遇到一點麻煩事,被驚醒了。一封海外來函,信中許多方塊字就是他老人家造的。但信上卻說有人指控他造字抄襲了某國文字,侵犯了人家的智慧財產權。令他費解的是,當年他造字的時候,某國還沒有文字,更不用說他造的象形文字了。
有人提醒倉頡,這並不妨礙人家指控。最新旁證是,在上海世博會開幕前夕,有家美國駐上海媒體的記者,指控說,中國館的斗栱式建築造型是抄襲了日本的一座建築,是件醜聞。這種指控,很令人費解:斗栱式建築法式是中國的傳統建築法式,還是日本的傳統建築法式?如果是中國的傳統,則中國到處可見,何必要遠渡重洋去日本抄呢?如裡是日本的傳統,中國的設計者又為什麼把人家國家民族的玩意兒,冒充中華民族的建築特色呢?那不是患了崇洋媚外、數祖忘典的雙重精神病了嗎?
據中央社報導,4月23日,上海世博局安排一批境外記者參觀並舉行記者招待會,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駐上海分社首席記者林慕蓮指控中國館涉嫌抄襲日本建築,還特別拿出兩張照片作證。
對此類雲山霧罩的詰難,世博局有關官員回答得還是得體的:若真涉嫌抄襲、侵權,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目前還只是停留打口頭官司階段,我看,世博局的法律顧問們要做好打法律官司的準備。這是同那些爭寒食、清明、粽子發明權不同類的事,涉及到中國國格問題。如果真有抄襲,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絕不護短;要是惡意誣告,則適用另一個法律原則:"誣告反坐",絕不手軟。
中國的東西,大至版圖、頤和圓寶藏,小至景泰藍、宣紙製作工藝,不斷被人家盜去,卻很少有中國人去追究過人家的侵權。時下,在中國人站起來半個多世紀之後,正辦個百年盛會,不僅是中國的大喜事,也是世界的大喜事。倘若有人乘機打上門來佛頭潑糞,我們也不必太謙讓了。來而不往,非禮也。
話又說回來,文化這東西,正常的相互交流、融匯與非正常的盜取、侵權,應當是有嚴格的界定的。日文中借用了大量的中國方塊字,從倉頡到中國今人,有誰曾向日本提出過侵權指控?中國佛教最早從印度傳入,後來自成一體,也沒聽說過釋迦牟尼及其弟子來中國交涉侵權問題。若說建築,說白了吧,中國建築體系從唐宋明清一以貫之走下來的,日本從奈良時代就"抄襲"--學習、借鑑中國唐宋建築,其整個建築體系源自中國。倒底是誰抄誰的?洞若觀火。有人說出中國館抄日本的,若不是無知,就是無稽了。倘若還有人故意抹殺界定,嘩眾取寵,混淆視聽,那就屬於別有用心一類了。
就我個人的審美趣味,我以為對何鏡堂先生設計的中國館應一分為二看待。首先應該承認它反映了中國建築的風格,並且氣勢雄偉。但是:在體現中國傳統斗栱建的本質特徵、體現代中國建築的創新與發展、體現出中國文化的精神與氣質方面,尚有欠缺。比照"東方之冠"的美譽尚有些不足。然而,說它是抄襲日本建築設計,無論如何,不敢苟同。
(拙稿在撰擬過程中,征詢了同濟大學教授、博導王偉強先生、香港大學博士陳澐女士,在此致謝。)
作者:元三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