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入題的倫理爭議

北北基各高中在這兩天舉辦一一四學年度學測聯合模擬考試作文測驗,題目竟然是「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考完後許多同學在社群媒體一片罵聲。
作文題目範文寫道:「我也怕我朋友知道了會怎麼看我。是羨慕?是感激?還是尷尬?」還寫道:「我從來沒想過,媽媽還會懷孕。更沒想過,她懷的不是我的弟弟或妹妹,而是別家的孩子。」學生普遍反應觀感不佳。範文還說:「有些人想當媽媽,卻沒有機會。我只是把我有的,借給她用一下。」學生失去討論「是否支持」的層面,被強制進入「既成事實」的情境中,讓寫作空間局限於「感謝與理解」,這樣出題適當嗎?
因此,有高中生在社群媒體憤怒表示:「為什麼出題老師要我把媽媽物化成生殖工具?」還有高中生質問:「出題老師應該不是女人,才會覺得媽媽的子宮可輕易『借出去用一下』。」這顯然已產生性別議題的道德滑坡效應。作文測驗不是不能考包括哲學思辨在內的跨領域素養,但台灣迄今並未立法通過開放代理孕母,這種議題若要做為考題,應更中性引導學生作理性反思,為什麼要引導高中生帶著「情感」來面對「自己的母親去當代理孕母」這個假設命題呢?
我得知有名高中女生本來不知該怎麼寫此文,想到自己媽媽年紀已經很大了,竟還要當代理孕母;結果寫到自己媽媽「因難產不幸過世」的虛構情節,難過到嚎啕痛哭、趴在桌上寫不下去。出題老師事前可曾想過給學生的心理衝擊?且不論出題者的背景,若閱卷委員沒有哲學思辨的專業訓練,而只有語文素養,要如何全然放下個人的價值判斷,批閱這種具有重大倫理爭議議題,並評出恰當的分數呢?
這就像台灣沒有開放性產業並設立特區,作文測驗或可請學生理性思考,是否同意立法開放設立性專區,卻不能請同學寫「如果我是性行業工作者」這種具有重大倫理爭議的題目,請問學生該如何帶著對性工作者的「同理或共情」來作答?這反映出在社會尚未獲得共識的議題前,學者專家尚且需要辯論與釐清背後的倫理困境,且幾乎沒有幾個媽媽有這種經驗,又怎能拿來普遍詢問高中生們面對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即使學生寫出真實想法,閱卷委員卻因立場不同以致評分不高,又該怎麼辦呢?
據說北部各縣市教育主管機關回應,這是由出版社自行命題後再提供給各校,並不是統一命題,卻沒有經任何主管機關把關,顯然審題程序大有瑕疵!
執好這 只是一次模擬考,但北北基的高中生回到家裡,跟家人討論怎麼會有這種烈擊自己身心的作文考題時,這已非試題說明所言「若台灣代理孕母合法後,你的媽媽決定成為代理孕母,為無法生育者懷胎生子,你可能會感到敬佩與驕傲」。作文命題需要給高中生帶來巨大的困惑嗎?很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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