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評論/風災下的綠能殘局 嘉縣光電場沉重警訊

創下120年來首度登陸嘉義縣紀錄的丹娜絲颱風,狂風暴雨重創縣轄6處滯洪池光電場,經濟部統計,水面型光電案場14萬5千片損壞、重量約280公噸,問題不單是綠電設施財損,更凸顯國家能源轉型政策急功近利與制度缺陷。
受災光電場原是2018年823水災後「政績工程」,中央利用台糖地打造滯洪池,建置光電場,號稱兼顧治水綠能,當時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與縣長翁章梁等風光主持啟用,宣示光電場總發電量高達95.414MW(百萬瓦)雙贏方案,短短幾年卻禁不起颱風考驗,讓「亮點工程」瞬間淪為廢墟。
環境部長彭啓明多次坐鎮督導善後,開罰延遲清運的泰國商累計900萬元,清運過程廢棄光電板堆積如山,居民擔心釋出有毒物質2度汙染,環境部為此在縣府成立專案辦公室,公布檢驗結果無毒釋疑,但居民批綠能全輸送電網,業者賺錢地方未享綠電回饋,卻要承擔環境風險與災後爛攤。
究其原因,問題出在規畫疏漏,首先,結構設計抗風力不足,滯洪池空曠沒建物遮擋,水面型光電承受風壓,還要抵禦水流波浪力量,若業者為降低成本採低規格支架或鬆散施工,難逃強風摧殘;其次,未做環評氣候風險評估,滯洪池光電場遭颱風風力水位劇烈衝擊。
一場風災讓「以量取勝」綠能策略破功。當政府把能源轉型視為衝刺式政績工程,而非科學規畫長遠政策,嘉義滯洪池光電場慘敗,讓社會重新思考「我們要的是數字好看,還是可長可久的綠能?」政府須正視教訓,光電場強制納入極端氣候風險評估,訂更高規格抗風抗洪標準;施工過程需第三方嚴格監理,避免偷工減料;建立完善維護制度與應變SOP,確保設施即時檢修,更該檢討利益分配機制,讓地方共享綠能回饋,否則民怨只會加深。
嘉義滯洪池光電場崩壞是一面鏡子,照見能源轉型浮躁脆弱,而能源政策是一場馬拉松,不是短跑衝刺,唯有以科學為基礎、兼顧安全永續,才能讓綠能成為台灣能源支柱,而不是下一場風災瓦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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