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市警局長李文章「6年條款大輪調」引議 新局長吳敬田:暫緩

台中市警局因前刑大大隊長林明佐涉貪、基層警紅白單轉換等風紀案件頻傳,前市警局長李文章推行「六年條款大輪調」政策,去年底實施,基層怨聲四起,久任與風紀無絕對關係,強行推動打擊士氣,今年新任局長吳敬田上任後,基層反映,當初配合六年條款的基層已調動,如今屆滿一年,是否繼續實施,台中市警局回覆,原定今年10月第二次調整,先暫緩實施,觀察3個月蒐集同仁意見後,再滾動式調整。
台中市警局去年10月實施「六年條款」的輪調作業,截至今年10月將滿一年,不少基層在「靠北警察」等臉書社團反映,前局長李文章的政策,新任局長吳敬田是否延續,若不延續,去年配合的基層,不就是「白忙一場」,若延續的話,又將引來基層怨言。
台中市警局人事室表示,局長吳敬田在今年8月1日到任,即有民代及同仁關心,基於讓同仁「安心工作」為原則,原定今年10月第2次調整的六年條款人員,將先觀察3個月,蒐集同仁意見後滾動式調整,後續再依警察人事相關辦法辦理。
市警局也說,原本10月配合警大、警專生、警政署統調作業的人事調整,則不受影響,另外去年配合六年條款輪調的人員,今年屆滿一年後,也可寫報告參加局內請調,按遷調積分高低公開選填志願,以確保調動的公平。
市警局指出,有關警察風紀問題,未來將在風紀預防性調整與同仁安心工作間取得衡平、兼顧,讓全體員警持續專注於治安維護與交通安全等核心任務,共同維護市民安全與社會安定。
市警局警官透露,警察風紀問題本來久任職務無絕對關係,前局長李文章以全面性的在同單位任職滿6年,不分內外勤人員,都需配合輪調的方式,無法根本性解決風紀問題,風紀問題本來就需以客觀的證據為基礎,針對有風紀疑慮,或是已出事的警官、警員進行「個別性」的職務調整,相信就不會引來「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質疑。
台中市警局去年因風紀頻傳,前市警局長李文章強勢首度實施「6年條款」、「滿1年自己請調」新制,因在同一單位滿6年需調動警員達400人,首波申請6年跨分局請調、滿1年請調的251人中,僅90人填完志願,又以保大、交大最熱門,其餘161人放棄,該政策也引發基層議論,正反意見兩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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