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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續租才喊漲 北市府挨批

內政部研議修法,房東若要漲租須提前6個月告知房客。北市廣慈社宅今年漲租金,確定續租後3個月、租約到期前2周才說要漲,引起民怨,議員批評「市府比民間房東還狠」。都發局回應,年底前邀專家學者研議修法,確保社宅租戶權益。
「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規定社宅租金得每3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今年有斯文、洲美、廣慈3處社宅調漲,最低為1房型140元,最高3房型1200元。
議員黃瀞瑩接獲廣慈社宅1區住戶陳情,18坪1房型租金每月將漲600元。她說,該社宅承租戶租約在7月底及8月底到期,依規定屆滿前3個月,也就是4、5月就得提出續約申請,但住都中心7月中旬才公告漲租金。
黃瀞瑩說,承租戶決定續租後才知漲價,通知時程太倉促。內政部擬修法,房東要漲租須於租約到期前6個月告知,社宅更應作表率。
「漲價真的要提早說」,其他社宅住戶吳小姐認為,至少要3個月前通知,讓住戶有心理準備,但也坦言搬家成本更高,即使漲價還是會繼續承租。
都發局回應,社宅租金原則以3年營運期滿前8個月啟動檢討程序,廣慈社宅在6月19日完成檢討程序,6月25日函送續約租金檢討方案給住都中心。
另外,住都中心4、5月發文給住戶通知續約申請,公文內就載明租金由住都中心及都發局評估檢討中,對於部分民眾反映公告時程略晚,已納入未來社宅續約調整作業時程方向。
都發局指出,將檢視北市社宅出租辦法,就租金檢討、租期保障及行政程序等研議修法草案,預計年底前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研商,以內政部日前提出「租賃專法」為修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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