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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獵殺、支解43尾海豚 琉球籍漁船「漁勝發號」船長遭起訴
琉球籍漁船「漁勝發號」去年在北太平洋海域作業時,田姓船長與印尼籍漁工非法獵殺保育類野生動物海豚,經加拿大漁業及海洋部發現通報我國。屏東地檢署經查緝偵辦後,今日依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嫌起訴船長,6名漁工則獲緩訴處分。
檢方調查,漁勝發去年5月29日從屏東縣鹽埔漁港出港,至8月21日作業航程期間,在北太平洋海域,田姓船長指揮10名印尼籍船員持漁槍捕獵海豚,再支解分割成掌心大小碎塊,作為鯊魚延繩釣餌料,共計43尾。
當時加拿大漁業暨海洋部在空中監控時,錄到該船非法獵捕、宰殺海豚的相關影像資料,通報我國農業部漁業署,屏地檢指揮海巡等單位調查偵辦,於7月漁船返台停泊期間,拘提田姓船長及涉案的6名船員;另4名涉案船員已離船,則發布通緝。
檢方偵查終結,認為田姓船長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嫌,提起公訴;6名印尼籍船員則獲緩起訴處分1年,並須各別向公庫支付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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