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西前鄉長林芬瑩夫婦判刑確定 老公落跑…雲檢啟動防逃機制
雲林縣台西鄉前任鄉長林芬瑩在任內和丈夫丁文彬涉向光電業者索賄560萬元,林被判刑12年、丁13年6月,全案昨天定讞。因丁文彬早在6月二審判刑後就人間蒸發,150萬元保金被沒入並發布通緝,為防止林芬瑩逃逸,雲林地檢署昨晚隨即啟動防逃機制,由警調24小時監控,並將於近日盡速通知執行。
台西鄉前鄉長林芬瑩於2022年3月間鄉長任內,涉嫌「授權」給老公丁文彬,向一家在台西設立光電的能源公司索賄560萬元。林被判刑12年、丁13年經上訴於本月18日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不過,丁文彬早在今年6月二審判刑後即疑已落跑,至今人間蒸發失聯,為防止林芬瑩逃逸或可能與老公司會合,雲林地檢署在昨天最高法院判刑確定後,立即啟動防逃機制,指揮彰化調查站和雲林縣警局前往台西林芬瑩住處,進行24小時監控,並將盡速在近日內通知林入監執行。
檢方指出,丁和林夫婦兩人同案判刑確定,近日會同步通知兩人到案執行,丁文彬若再未到案或拘提未到,檢方將再發布通緝,期限50年。
對於丁文彬落跑,據了解,丁文彬早在1審被判刑,同時裁定限制住居、出海、出境並具保150萬元、定時向派出所報到,在今年2月全案二審判決後,台南高分檢於今年6月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對丁文彬、林芬瑩兩人增加實施電子腳鐐,遭台南高分院駁回,只裁定維持1審的限制住居、出海、出境並具保150萬元。不料,今年6月林文彬開始未向警所報到,去向成謎,地方盛傳他已逃離台灣。
雲林檢方指出,丁文彬除了這起光電案被判刑確定,另還涉及麥寮一起風電勒索案,同案的麥寮鄉長蔡長昆日前被判刑,丁文彬卻屢傳未到,本月15日也被雲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並沒入30萬元交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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