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醫生懷疑心肌梗塞...Andy突發心悸掛急診 病容曝光:官司帶來不小壓力

明天水氣最多!準颱「樺加沙」下周恐觸陸 最快這日晚間海陸警齊發

富爸爸作者清崎:ETF是輸家在玩的 川普行政命令將推升「三種」資產

「叼菸哥」撞死矽品工程師…醫美總監女友潑汽油燒死他 今開庭求輕判

台中市李姓男子在去年3月間開車撞死矽品公司陳姓工程師,因案發後被拍到叼菸態度輕浮,被媒體形容為「叼菸哥」,案件偵查期間,李因與曾任醫美總監、讀碩士班的謝姓女友口角,謝女朝李身上潑汽油,燒死李男,國民法官判謝女14年徒刑,二審今開庭,謝女坦認犯罪,但主張一審量刑過重,謝女律師則主張,月底將安排與死者家屬調解,若調解成立將呈報,作為量刑依據。

謝女被檢方起訴殺人罪,今年6月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結,判謝女14年徒刑,謝女認量刑過重,上訴台中高分院,今開準備程序庭,由受命法官陳茂榮審理。

謝女與律師邱智偉主張,對於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都認罪,但認一審量刑過重,此案是李男以言詞激怒謝女後,還把汽油桶拿給謝女,謝女才衝動犯行,應有「情堪憫恕」的減刑適用。

另外律師也說,已與死者母親在本月底安排調解,希望以每月2萬元賠償、賠償20年,以彌補死者家屬傷痛,若有調解成立,將再呈報合議庭,作為後續量刑參考。

經查,李姓男子(40歲)在2024年3月12日,開車經西區忠明南路、五權五街疑恍神,高速撞死等紅燈的陳姓矽品工程師(29歲),李肇事被民眾目擊留在現場叼菸態度輕浮,被形容為「叼菸哥」。

李男因涉犯過失致死罪,由檢方命交保處分,去年4月間,李男的謝姓女友(34歲)因李的機車沒油,她幫李買回1桶汽油時,撞見李和女性友人同行。

謝女因懷疑李感情不忠氣憤大吵,在西屯區大聖街住處外朝李身上潑2公升汽油,再追入家中持打火機點燃,鄰居拍下李男著火哀嚎、慘叫,窗邊冒出火光,李全身56%燒灼傷慘死。

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時,李男母親曾出庭,指控謝女在她面前處決兒子,害她至今惡夢連連,當初謝女被母親趕出家門,她好心收留,謝女卻害她們「家破人亡」。

國民法官審認,謝女經精神鑑定後,犯案時的辨識行為能力未顯著減低,不適用刑法第19條減刑,且她因感情糾紛殺死李男,情緒失控與自己長期吸毒有關,又用汽油潑灑點燃,手段殘忍,不值得同情,也不適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依殺人罪判刑14年。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台中市謝姓女子在去年4月間,朝李姓男友潑灑汽油、持打火機點燃,一審依殺人罪判她14年徒刑。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市謝姓女子在去年4月間,朝李姓男友潑灑汽油、持打火機點燃,一審依殺人罪判她14年徒刑。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市謝姓女子在去年4月間,朝李姓男友潑灑汽油、持打火機點燃,一審依殺人罪判她14年徒刑。圖/讀者提供
台中市謝姓女子在去年4月間,朝李姓男友潑灑汽油、持打火機點燃,一審依殺人罪判她14年徒刑。圖/讀者提供

殺人 台中市 國民法官

延伸閱讀

國訓直排輪教練黃明嵩劈腿還插女友喉嚨 女友怕他交保:正常人誰會插

17歲少年砍死女友逃彰化 躲藏的賓館9年前曾爆感情糾紛引槍戰

台中17歲少年殺人辯女友劈腿 網爆料長期討錢才分手:還踩她屍體

小鐘白目行為讓女友心碎淚崩 Sandy看不下去「你真的很沒水準」

相關新聞

新竹天坑案續審…法官質疑換圖動機 結構技師坦承思慮不周

新竹縣竹北市豐采520建案周邊接連出現路面坍塌引發「天坑案」,檢方指控,原設計的H型鋼擋土樁長度為33.8公尺,卻被縮減...

他剛出獄又砍殺房東…被判11年刑後監護5年 二審法官維持原判理由曝光

陳姓男子去年1月底出獄後借住台南賈姓男子住處,因常遭賈辱罵而懷恨在心,2月2日持菜刀猛砍頭部後方至少9刀,房客久未見賈報...

「眾量級」財務糾紛首開庭!家寧媽僅部分認罪 還要求Andy當庭對質

YouTuber頻道「眾量級」情侶檔Andy、家寧分手後,頻道母公司群海娛樂爆發財務糾紛,檢方依業務侵占、背信及刑法以不...

「叼菸哥」撞死矽品工程師…醫美總監女友潑汽油燒死他 今開庭求輕判

台中市李姓男子在去年3月間開車撞死矽品公司陳姓工程師,因案發後被拍到叼菸態度輕浮,被媒體形容為「叼菸哥」,案件偵查期間,...

前岸巡中校主任詐領查緝獎金144萬元 二審上訴駁回維持10年2月刑

海巡署第四海岸巡防總隊勤務中心郭姓前中校主任,2010年任內被控以人頭或浮報有功人員,詐領查緝私菸案獎勵金144萬200...

陽光陰影都一樣...狗公園1萬張巡檢照千張相同 動保處:加強比對

台北市動保處近年設置21座狗公園及活動區,並編列預算委託廠商辦理清潔及垃圾清運,不料,審計報告發現,巡視維護的廠商所拍攝...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