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枕頭悶死5歲兒 遭檢方起訴、法院裁定收押
基隆市簡姓男子涉嫌用枕頭悶死5歲的兒子,案發後被收押。檢方偵查後依涉犯殺人罪起訴,並在今天移審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以簡男涉犯重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檢方起訴指出,45歲在環保局任期的簡男與張姓妻子結婚14年,今年4月23日晚間夫妻疑因家務及生活費等問題起口角,簡男涉嫌動手打人。簡妻事後聲請通常保護令,並帶兒子回娘家居住,與簡男分居。
簡妻準備離婚及要求取得兒子的監護權,但未禁止簡男探視兒子及帶回家。簡男今年5月13日接兒子回家同住,但隔天未送去幼兒園上課。簡妻用通訊軟體LINE聯絡簡男,他都未回訊息。
簡妻和母親14日晚間去找簡男,想帶回孩子。進屋後發現簡男不在家,並在房間發現兒子在床上疑已死亡,哀痛昏厥。消防人員獲報到場,將男童送醫急救,醫師宣告不治。
警方追查簡男行蹤,15日凌晨零時許在中正路將他逮捕,帶回調查後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李國瑋複訊後,以涉犯殺人重罪及逃亡之虞等理由聲請羈押,法官裁准。
檢方查出,簡男在5月14日下午至晚上期間,在兒子熟睡時,用枕頭悶壓兒子的口、鼻,導致兒子窒息死亡。簡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故意對其兒童犯罪、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嫌,依國民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提起公訴。
檢方今天將在押的簡男移審基隆地院,法官訊問時,簡男坦承起訴書所載犯行,且有起訴書所列證據為證,足認犯罪嫌疑重大。簡男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執行,認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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