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前7小時離世 屏東酒駕男「死後判刑7個月」二審撤銷
屏東鄭姓男子今年1月在家中喝酒後騎車出門,因自摔被送醫治療,警方對他酒測,鄭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42毫克,被檢方依酒駕起訴,屏東地院今年6月25日下午宣判,結果鄭當天清晨離世,消息還沒傳到法院,鄭最後被判7月,檢方上訴後,因鄭男死亡,二審法官最後判決撤銷,公訴不受理。
鄭男今年1月6日深夜酒後上路,在屏東縣和生路一段與工業六路口自摔,警方到場後將鄭男送醫,並對他酒測,鄭男酒測值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並由屏檢起訴。
屏東地院審理後,於今年6月25日下午2點半宣判,不過鄭卻於宣判當天清晨7時許死亡,因法院仍未接到通知,法官最後依程序完成判決,鄭被判刑7月,須入監服刑。
事後屏東檢方收到判決書後,發現鄭男已經在宣判前夕過世,依程序再提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確認鄭男死亡,最後撤銷原判決,改判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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