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持續增強!樺加沙颱風下午5時30分發布陸警 首波警戒範圍曝

中國名人賽/決賽不敵地主 林俊易無緣締造台將首冠紀錄

樺加沙風力驚人!北市「風力最強時段」曝光 蔣萬安說明影響

花蓮南區一連2起山難 一人遭蜂螫、一人身體不適消防救下山

來自宜蘭縣的蔡姓男子與蕭姓女子,前往花蓮卓溪鄉登山,卻在玉林橋遺址附近慘遭蜜蜂螫傷,蔡男痛到無法行走,花蓮縣消防局今天把人救下山並送醫。另來自台中市曾姓女子與潘姓男子攀登南三段,彼此疑似走失,曾女身體不適求援,消防局申請空勤直升機將人吊掛下山。

消防局昨天接獲消防署指揮中心轉報,2人登山團於卓溪鄉玉林橋遺址附近一帶遭蜂螫,其中56歲蔡男傷患出現全身無力、灼熱感、發燒及劇烈疼痛等症狀,甚至痛到無法行走,同行山友蕭女立即通報緊急狀況,並同步按下衛星裝置inReach的SOS求救按鈕請求協助撤離。

消防局第三大隊警消、林業署花蓮分署玉里工作站人員等共3位先遣地面救援人員,昨天下午4時許在三民分隊集結後清點裝備,駕車前往中平林道登山口處,再夜行徒步前往救援。後於晚上9時許時接觸傷患,經初步評估後給予必要急救處置,協助患者撤離,今天凌晨2時許平安下山,順利完成救援任務。

另外,來自台中市的曾女與潘男預計利用7天攀登南三段路線,14日從花蓮瑞穗林道上山,計畫20日從南投郡大山登山口下山。沒想到2人行經內嶺爾山三叉營地時,彼此疑似走失,曾女遲遲聯繫不上潘男,眼看身上的飲用水即將用罄,加上不熟路線不敢自行下山,只好通報消防局求援。

花蓮縣消防局17日上午7時許接獲南投縣消防局轉報後,先以電話及訊息聯繫曾女確認失聯的潘男相關資訊,接著成立前進指揮所、集結搜救人員,由花蓮警消、林業署花蓮分署玉里工作站人員等4人擔任先遣地面救援人員,由空勤總隊直升機支援地面下放救援人員至太平溪源營地附近。

消防局18日上午6時許聯繫上潘男,經評估對方的體力、糧食及路程等綜合考量後,指示潘男按原計畫由郡大山登山口下山,搜救人員同日上午10時許也成功與曾女會合下撤。

消防局指出,潘男已如期在20日平安下山,考量颱風將至加上曾女身體不適,今天上午8時協請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將曾女載送下山並由救護人員評估後送醫治療。

消防局表示,這兩起山難救援案件待釐清相關內容後,若確認有違規事項,將依據「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祭出罰則。

2人登山隊在卓溪鄉玉林橋遺址附近遭蜂螫,其中56歲蔡姓男子痛到無法行走,今天凌晨順利在救難人員的協助下撤離下山。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2人登山隊在卓溪鄉玉林橋遺址附近遭蜂螫,其中56歲蔡姓男子痛到無法行走,今天凌晨順利在救難人員的協助下撤離下山。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2人登山隊伍預計利用7天縱走南三段路線,彼此卻失聯,其中曾姓女山友因周邊飲用水不足加上不熟路線,經通報消防局求援,今天由空勤直升機吊掛下山。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2人登山隊伍預計利用7天縱走南三段路線,彼此卻失聯,其中曾姓女山友因周邊飲用水不足加上不熟路線,經通報消防局求援,今天由空勤直升機吊掛下山。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花蓮 山難 直升機 南投縣

延伸閱讀

赴玉林橋遺址遭蜂螫…山友發燒難動彈 花蓮警消摸黑救人

阿里山石山引水道出意外!70歲女山友墜落10公尺邊坡 擦挫傷送醫

台南永康鬧區住宅竄濃煙!女子2樓求援被救出 20分鐘撲滅火勢

地牛翻身!12時36分花蓮規模4.5地震 花蓮、宜蘭3級

相關新聞

影/國道4號疑駕駛自撞釀火燒車 消防急搶救、目前交通中斷

國道四號豐原段東向20.1公里處今天傍晚發生火燒車,駕駛疑自撞後起火,轎車全面燃燒整車燒毀,駕駛逃生,該路段目前交通中斷...

關鬼門前夕…轉彎貨車衝撞祖孫3人機車 嬤落湖、女兒重傷2人不治

郭姓男子今天上午11時駕小貨車在高雄市澄清湖文前路轉彎時,失控撞至對向騎機車3載的潘姓女子及母親和3歲姪女3人,造成潘女...

5人受傷送醫!國1三重交流道4車連環撞 北上路段嚴重回堵2公里

國道一號三重交流道北上27.6公里處下午5時許發生4車連環車禍,3輛轎車與1輛小貨車在外側車道發生碰撞,救護人員到場將5...

淡水高級社區泳池驚傳溺水 7旬男面朝下無呼吸心跳

新北市淡水區沙崙路一處知名社區大樓今天下午驚傳溺水意外,住戶下午4時許驚見1名男子在社區泳池上載浮載沉立即報警,救護人員...

新北電塔雙屍相驗…死者兒子哀戚到場 警將追錢莊業者重利罪

新北市板橋區大漢溪堤外廣播電塔今晨被發現1男1女一對夫妻陳屍在電塔下,檢警下午相驗遺體,死者25歲兒子哀戚抵達殯儀館。警...

北市南門市場玻璃驚見「SOS」 稅捐處女員工加班受困樓梯間

有民眾昨晚騎車行經南門市場發現高樓辦公室有求救燈號和「SOS」字樣,立即向警方報案,經查為台北市稅捐處女員工加班受困樓梯...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