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東豐鐵橋2輛電輔自行車發生碰撞 警強調微電二輪車則禁止載人
台中市石岡區東豐鐵橋上午發生兩輛電動輔助自行車交通事故,53歲劉男載其子騎乘電動自行車,由東勢往豐原方向行駛,於東豐鐵橋7公里處迴轉欲返往東勢方向時,與38歲陳女同樣騎乘電動自行車,承載姪子由東勢往豐原方向直行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均由警消送往部豐原醫院治療,所幸皆無生命危險,後續事故責任將由交通小隊進一步釐清。
東勢分局指出,今天上午10時24分許,53歲劉男與38歲陳女同樣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載人,在迴轉處碰撞後,造成劉男與其子雙腳擦挫傷;陳女左手骨折、雙腳擦挫傷,其姪子則雙腳擦挫傷,警方到場時,雙方車輛已移動,遂先行拍照存證,並於醫院進行酒測,結果雙方均為零。
警方呼籲,民眾騎乘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目前交通法規規定,電動輔助自行車雖可搭載符合規定的幼童,但須加裝檢驗合格的兒童安全座椅,且幼童需為1歲以上、6歲以下,體重未達22公斤,迴轉或轉彎時務必注意來車,避免憾事發生。
警方並強調,電動自行車(現稱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則完全禁止載人,違者將處以罰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