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真的出事了!幻藍小熊赴美突遭海關攔截全團遣返 經紀公司急發聲

不花大錢也能升等頭等艙?旅遊達人曝4大關鍵技巧 網驚:長知識

八點檔臨演涉縱火!北市文山區平房今早大火 8人受傷、通勤族嚇傻

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一處平房,今天早晨7時許發生大火,平房火勢波及周邊共4棟房屋,造成8人受傷,其中7人因嗆傷送往萬芳醫院急救。警方下午拘提起火房屋的趙姓屋主,認為他有縱火嫌疑,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據了解,57歲趙姓男子精神不穩定,有竊盜及縱火前科,曾擔任八點檔連續劇的臨時演員,他家周遭雜物堆積,平時有燒金紙、垃圾、衣物習慣;今年5月,他還變裝成女子,在文山區偷竊機車,最後被警方循線逮捕;昨天他在家門口焚燒垃圾,冒出濃煙遭路人報案,警方趕到現場關切,想不到今天住家就起大火。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102巷一處巷弄平房,今天早上7時許發生大火,大量濃煙與火光冒出,由於旁邊就是木柵國中,不少人正上班上學因此嚇一跳,急忙在網路呼籲用路人改道,不要妨害消防隊救災;有網友在臉書社團張貼照片,起火房屋隔壁鐵皮屋,兩名大人抱著兩個小孩在屋頂等待救援。消防隊經歷近一小時搶救,最後救下大人小孩並撲滅火勢。

有鄰居指稱屋主有縱火可能,火災發生後,屋主就失去蹤影,警方追查,發現他四處遊走,今天下午警方順利帶回趙姓屋主,目前正在釐清案情。

起火地點旁邊有窄小巷弄,堆放許多雜物,有網友表示聽到爆炸聲;消防隊7點半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出指揮車4輛、消防車20輛、救護車4輛、人員70人到場救災;期間隊員救下兩男兩女的大人與小孩,意識清醒送萬芳醫院救治。消防局指出,起火原因還要火調科進一步調查。

起火點周邊鄰居證稱,趙男平常就在屋內外焚燒垃圾,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火災發生後,趙男在現場駐足觀看後離去,也沒有報案救火。趙男房屋起大火仍不以為意,案發後在台北市區遊走,下午1時許回到住家附近,趙男拒不配合警方到案調查,警方報請台北地檢署核發拘票獲准後,對他實施逮捕,他到案後聲稱不知住家為何起火,警方訊後依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市文山區平房大火,造成8人受傷,屋主有縱火嫌疑,台北市警方拘提屋主,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記者廖炳棋/翻攝
台北市文山區平房大火,造成8人受傷,屋主有縱火嫌疑,台北市警方拘提屋主,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記者廖炳棋/翻攝
台北市文山區平房大火,造成8人受傷,屋主有縱火嫌疑,台北市警方拘提屋主,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記者廖炳棋/翻攝
台北市文山區平房大火,造成8人受傷,屋主有縱火嫌疑,台北市警方拘提屋主,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記者廖炳棋/翻攝
台北市文山區平房大火,造成8人受傷,屋主有縱火嫌疑,台北市警方拘提屋主,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記者廖炳棋/翻攝
台北市文山區平房大火,造成8人受傷,屋主有縱火嫌疑,台北市警方拘提屋主,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記者廖炳棋/翻攝
台北市文山區平房大火,造成8人受傷,屋主有縱火嫌疑,台北市警方拘提屋主,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記者廖炳棋/翻攝
台北市文山區平房大火,造成8人受傷,屋主有縱火嫌疑,台北市警方拘提屋主,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記者廖炳棋/翻攝

縱火 北市 火災

延伸閱讀

北市平房大火 屋主涉縱火遭警方帶回釐清案情

縱火?北市平房大火4人獲救 臨演男屋主昨才燒東西遭人報案

北市木柵清晨大火!張曼娟嚇壞:黑煙薰到眼睛睜不開、出現氣喘

北市木柵國中旁平房大火 2大2小站屋頂…救出送醫

相關新聞

才致電女友說身體不適…高雄警官未到勤 同事驚見在租處已無呼吸

高雄市警新興分局蘇姓警官今天沒到勤上班,同事聯繫不上他,找去他租處,發現住處上鎖,找來他的女友開門,竟發現他躺在床上已經...

八點檔臨演涉縱火!北市文山區平房今早大火 8人受傷、通勤族嚇傻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一處平房,今天早晨7時許發生大火,平房火勢波及周邊共4棟房屋,造成8人受傷,其中7人因嗆傷送往萬芳...

國道突飛來金屬鐵鉗插在擋風玻璃 男駕駛驚魂未定要收驚

昨天下午徐姓男子駕駛轎車行駛於國道號中山高速公路北上方向,途經嘉義262公里路段時,遭遇天外飛來的金屬鐵鉗,導致駕駛座前...

男騎重機北宜公路跑山 疑過彎跨越中線撞對向大貨車喪命

梁姓男子今騎黃牌重型機車走北宜公路跑山,疑過彎跨越中線撞上對向大貨車左前側,再連人帶車彈回路邊,整輛重機撞成一團廢鐵幾乎...

桃園南崁溪詭異乳白色液體飄異味 豆干工廠竟是汙染源頭

桃園市環保局於今(19)日上午接獲民眾陳情,桃園區春日路1388巷有白色廢水流出,4名稽查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稽查,火速循線追查,短短不到3小時內就成功揪出某豆干工廠為污染源。環保局查獲該公司未經...

桃園酒駕累犯再添15人 姓名、照片全公布

全國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施行,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酒駕新法規定,自同年5月9日起公告第一波酒駕累犯者姓名...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