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交通助理員自居「交通助理警察」狀況連連成首位解雇 交大回應了
為改善市區違規停車亂象,提升交通秩序與通行品質,台南市警察局今年6月起推動交通助理員制度,聘用18名交通助理員,各分派3名至第一至第六警分局協勤;不過,第二分局一名交通助理員3個月來因狀況連連,交通警察大隊已在8月31日將他資遣。
該名30多歲男性助理員除以「交通助理警察」自居,曾經車主臨停人還在場,應勸導卻堅持開單,並只回應「你去申訴」;他另擅自查自己個資,遭取消權限後,又試圖登入系統。為此,交大8月底以認知有偏差,無法勝任工作將他資遣,成為首名不適任解雇人員。
基層員警指出,交通助理員屬勞工,只有基本筆試和口試,卻執行公權力,干涉、取締是困難任務,基本訓練不足倉促上線,日後還會發生相關問題;另外,也有員警擔心助理員若有私人恩怨,鎖定特定店家或住戶,形同有牌檢舉達人,狂開單也恐將引發民眾反彈。
交大指出,交通助理員制度在於維護交通秩序,違規停車往往會被駕駛人輕忽,實際上卻造成交通事故原因之一;運用交通助理員協助違規停車稽查,以增進交通安全,並減輕員警於交通工作的負擔,讓警力得以更有效運用在治安及交通的維護。
交大表示,交通助理員除交通違規停車稽查外,亦規畫學童上下學通學步道交通疏導工作等多元化勤務,提升交通助理員的協勤功能;今年聘用的交通助理員是依公開招聘程序進用人員,經筆試、口試合格後錄取,並接受一周專業學科訓練及一周實務訓練。
交大強調,訓練完成後,還會由分發單位資深員警帶班執勤,進行為期二個月精進訓練;除加強交通助理員的執法實務經驗,使其瞭解職務上所需具備的工作知能,並明訂其職責範圍,落實交通助理員制度執行,保障台南市交通環境安全。
交大回應,交通助理員協助交通勤務時,為便利其實施交通違規停車稽查,配賦警用行動電腦,但僅供查詢車籍與駕籍資料功能;配置於第二分局的交通助理員,日前因好奇心以自身車號查詢車籍資料,經分局自行稽核發現,雖未有查詢他人個資與影響他人權益,仍依違反相關查詢規定予以處分。
另因其工作表現欠佳,無法勝任工作,交大遂於8月底予以資遣,提前終止進用;交大說明,該名交通助理員情事雖然屬個案,交大將持續加強考核與強化稽核機制,嚴格要求交通助理員遵循勤務規範,以確保民眾權益,防杜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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